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村非纳费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制度基础和必然选择。我国农村非纳费型养老保险宜选择普遍保障型非纳费型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各地区差异确定给付条件、给付基础与给予方式,并与家庭保障、土地保障等其他保障制度有机结合,形成有效的保障基础层。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可以作为非纳费型养老保险的主要融资来源。四川的个案研究表明,实行普遍保障的非纳费型养老金制度在财政成本上具有可随性和可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