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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行政区划调整后,海曙区域功能从单一的城市中心城区拓展为集中心城区、郊区、山区为一体的复合型城区的客观实际,海曙区委、区政府将顺应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农民专职化和市民化的发展趋势,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联动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美丽镇村建设提升扩面、农村改革惠民提速增利,高质量建设实力乡村、宜居乡村、洁美乡村、人文乡村、活力乡村,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将海曙打造成为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体制更活的城乡高度融合的新城区。
聚焦实力乡村
加快促进城乡业态融合提升
海曙区将顺应产业集聚、集约、融合发展趋势,立足资源禀赋,完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推进农业品质提升、功能拓展、产业延伸,加快转变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力促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繁荣。
一是培育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深化农业示范区、主导产业集聚区和粮食功能区建设,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特色精品、绿色生态的都市生态农业,重点扶持茶叶、贝母、竹笋、芋艿、花木等特色主导农产品,加快古林粮库和洞桥粮站建设。
二是发展壮大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着眼打造“1+2+3”的“第六产业”,培育一批名企、名牌、名家,加快筹建全区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谋划区域性农产品电商销售平台,促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提档升级,重点推进民宿民居、农业主题乐园、养生农庄等各类中高端农旅融合项目。
三是大力实施农业绿色发展战略,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深入实施“多彩农业、美丽田园”行动,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着力打造一批有市场信誉度的区域农产品品牌。加大土地流转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农村承包土地整村整块委托中长期流转,引导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农田道路、水利、电力、林网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力度。
聚焦宜居乡村
加快促进城乡形态融合提升
海曙将把城乡作为一盘棋,统筹全区空间布局、城乡规划建设、基础设施联网对接,实现资源整合、优劣互补、一体发展。
一是完善城乡有机融合的规划体系。按照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强化镇村布局规划与区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等多规融合,启动新一轮各镇乡总规和控规的编制工作,调整并完善规划保留村的村庄建设规划,科学修编区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规划与建设项目的衔接统筹。
二是倾力打造美丽集镇,深化农村安居宜居美居改造。突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产城融合,积极提升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全面优化小城镇形象,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推动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互促共进。规范有序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坚持整体改建为主、全村拆建为辅的村庄建设模式和联拆联建为主、统拆统建为辅的村庄建设方式。农民建房坚持“先审批后建设”原则,全面推行“带方案审批”制度,严格落实农民建房“四到场”制度。
三是开展美丽乡村分类创建,加快城鄉基础设施联网对接。依托区域四明山水、优势产业、历史文化等资源,分类打造一批能体现乡村风韵和海曙特色的美丽乡村。加大历史文化村落、古宅、古道、古桥、古树等保护和利用力度。加快推进城乡交通客运、环保、电力、供水、供气、信息等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深入实施美丽公路工程,加快推进一批道路新建改建项目,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深化信息进村入户工程。
聚焦洁美乡村
加快促进城乡生态融合提升
海曙将坚决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针对当前农村突出的污水垃圾、乱堆乱放、违章搭建等脏乱差散问题,坚持标本兼治、长效管护,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城乡生态品质标杆区,让更多的群众共享美好生活。
一是纵深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大力实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深化农村“三改一拆”和危旧房治理,抓紧实施地质灾害重大隐患点村庄避让搬迁和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城乡清爽行动,继续开展“最洁美村庄”评比活动,加强农村基层保洁队伍建设并落实保洁责任,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和“回头看”,加大环境卫生年度考核力度,不断健全农村环境长效保洁机制。
二是积极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巩固“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体系,因地制宜推行户分、村收、有效处理的运行模式,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努力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三是深化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农村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启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提升方案,推进提标扩面,落实“五位一体”运维长效管理机制。统筹推进现代水利、生态环境等重大项目建设,扎实开展截污纳管、管网升级改造,加快实施强河固库、清湖疏塘工程。
聚焦人文乡村
加快促进城乡社会融合提升
海曙将主动顺应农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民生、公共服务、治理体系、增收致富等对接融合,扩大发展成果共享度。
一是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城乡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优质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深化文明镇村创建,全面启动文明示范线建设活动,着力形成农村文明新风尚。深入开展农村文化惠民工程,大力培育“一村一品”特色基层文化,传承乡村文脉,留住乡愁记忆。加强生态殡葬规划建设,严厉打击乱葬乱埋行为,全面推行绿色生态节地葬。
二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坚持农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完善村民委员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村级组织依法履职运行机制,完善村民自治机制,确保农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加快镇乡“四个平台”建设,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是持续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把农民培训和农村就业纳入整个社会培训就业体系,加快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研究建立低收入农户与低保户认定标准统一、扶持政策衔接、数据共享的动态管理机制,精准实施救助解难、产业发展、就业培训、异地搬迁、督孝帮扶等有效举措。有效落实村级集体留用地政策,多渠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聚焦活力乡村
加快促进城乡体制融合提升
海曙将着眼于激发内部活力、优化外部环境,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撕开改革的缺口,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和动力。
一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原则,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深化村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积极探索符合条件的村(社区)稳妥实施股份合作制终止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产权统一纳入区镇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法,逐步将确权后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林木及林木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产权纳入流转交易范围。
二是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深入推进供销合作改革、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区、镇两级农合联组织体系建设及功能完善,建立区农合联农民合作基金和资产经营公司,做实做活镇乡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健全财务管理、议事决策、工作执行和管理监督等制度,确保农合联组织体系有效运行。
三是深化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创新农村金融产品,鼓励引导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网络延伸和服务能力扩大。深化农村“五权一房”抵(质)押贷款政策,不断扩大农村产权抵(质)押品种,鼓励金融机构开设无抵押农业信用贷款业务。加快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加强农户信用数据库建设,努力破解农村信贷客户信息不对称问题。创新农业保险机制,稳步增加保险品种,扩大保险覆盖面,推进重要险种从保基本逐步向保收益或保收入转变。
责任编辑:张逸龙
聚焦实力乡村
加快促进城乡业态融合提升
海曙区将顺应产业集聚、集约、融合发展趋势,立足资源禀赋,完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推进农业品质提升、功能拓展、产业延伸,加快转变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力促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繁荣。
一是培育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深化农业示范区、主导产业集聚区和粮食功能区建设,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特色精品、绿色生态的都市生态农业,重点扶持茶叶、贝母、竹笋、芋艿、花木等特色主导农产品,加快古林粮库和洞桥粮站建设。
二是发展壮大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着眼打造“1+2+3”的“第六产业”,培育一批名企、名牌、名家,加快筹建全区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谋划区域性农产品电商销售平台,促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提档升级,重点推进民宿民居、农业主题乐园、养生农庄等各类中高端农旅融合项目。
三是大力实施农业绿色发展战略,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深入实施“多彩农业、美丽田园”行动,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着力打造一批有市场信誉度的区域农产品品牌。加大土地流转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农村承包土地整村整块委托中长期流转,引导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农田道路、水利、电力、林网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力度。
聚焦宜居乡村
加快促进城乡形态融合提升
海曙将把城乡作为一盘棋,统筹全区空间布局、城乡规划建设、基础设施联网对接,实现资源整合、优劣互补、一体发展。
一是完善城乡有机融合的规划体系。按照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强化镇村布局规划与区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等多规融合,启动新一轮各镇乡总规和控规的编制工作,调整并完善规划保留村的村庄建设规划,科学修编区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规划与建设项目的衔接统筹。
二是倾力打造美丽集镇,深化农村安居宜居美居改造。突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产城融合,积极提升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全面优化小城镇形象,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推动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互促共进。规范有序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坚持整体改建为主、全村拆建为辅的村庄建设模式和联拆联建为主、统拆统建为辅的村庄建设方式。农民建房坚持“先审批后建设”原则,全面推行“带方案审批”制度,严格落实农民建房“四到场”制度。
三是开展美丽乡村分类创建,加快城鄉基础设施联网对接。依托区域四明山水、优势产业、历史文化等资源,分类打造一批能体现乡村风韵和海曙特色的美丽乡村。加大历史文化村落、古宅、古道、古桥、古树等保护和利用力度。加快推进城乡交通客运、环保、电力、供水、供气、信息等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深入实施美丽公路工程,加快推进一批道路新建改建项目,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深化信息进村入户工程。
聚焦洁美乡村
加快促进城乡生态融合提升
海曙将坚决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针对当前农村突出的污水垃圾、乱堆乱放、违章搭建等脏乱差散问题,坚持标本兼治、长效管护,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城乡生态品质标杆区,让更多的群众共享美好生活。
一是纵深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大力实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深化农村“三改一拆”和危旧房治理,抓紧实施地质灾害重大隐患点村庄避让搬迁和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城乡清爽行动,继续开展“最洁美村庄”评比活动,加强农村基层保洁队伍建设并落实保洁责任,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和“回头看”,加大环境卫生年度考核力度,不断健全农村环境长效保洁机制。
二是积极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巩固“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体系,因地制宜推行户分、村收、有效处理的运行模式,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努力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三是深化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农村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启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提升方案,推进提标扩面,落实“五位一体”运维长效管理机制。统筹推进现代水利、生态环境等重大项目建设,扎实开展截污纳管、管网升级改造,加快实施强河固库、清湖疏塘工程。
聚焦人文乡村
加快促进城乡社会融合提升
海曙将主动顺应农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民生、公共服务、治理体系、增收致富等对接融合,扩大发展成果共享度。
一是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城乡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优质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深化文明镇村创建,全面启动文明示范线建设活动,着力形成农村文明新风尚。深入开展农村文化惠民工程,大力培育“一村一品”特色基层文化,传承乡村文脉,留住乡愁记忆。加强生态殡葬规划建设,严厉打击乱葬乱埋行为,全面推行绿色生态节地葬。
二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坚持农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完善村民委员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村级组织依法履职运行机制,完善村民自治机制,确保农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加快镇乡“四个平台”建设,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是持续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把农民培训和农村就业纳入整个社会培训就业体系,加快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研究建立低收入农户与低保户认定标准统一、扶持政策衔接、数据共享的动态管理机制,精准实施救助解难、产业发展、就业培训、异地搬迁、督孝帮扶等有效举措。有效落实村级集体留用地政策,多渠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聚焦活力乡村
加快促进城乡体制融合提升
海曙将着眼于激发内部活力、优化外部环境,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撕开改革的缺口,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和动力。
一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原则,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深化村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积极探索符合条件的村(社区)稳妥实施股份合作制终止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产权统一纳入区镇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法,逐步将确权后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林木及林木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产权纳入流转交易范围。
二是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深入推进供销合作改革、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区、镇两级农合联组织体系建设及功能完善,建立区农合联农民合作基金和资产经营公司,做实做活镇乡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健全财务管理、议事决策、工作执行和管理监督等制度,确保农合联组织体系有效运行。
三是深化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创新农村金融产品,鼓励引导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网络延伸和服务能力扩大。深化农村“五权一房”抵(质)押贷款政策,不断扩大农村产权抵(质)押品种,鼓励金融机构开设无抵押农业信用贷款业务。加快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加强农户信用数据库建设,努力破解农村信贷客户信息不对称问题。创新农业保险机制,稳步增加保险品种,扩大保险覆盖面,推进重要险种从保基本逐步向保收益或保收入转变。
责任编辑:张逸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