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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初中思想品德课的教学效果需要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科学的学生观、正确的教学方法,而适当地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观点在初中思想品德课中渗透,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深化和扩展学生的思维。有利于学生正确处理学习、生活和成长中遇到的各种烦恼和困惑,帮助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实践能力。 怎样在初中《思想品德》课教学中利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来解决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烦恼与困惑。让学生感觉到哲学原理的趣味性、实用性是我们思想品德教师的责任。
在思想品德课中,学生经常会遇到似懂非懂,某棱两可的问题。例如:1 我今天没去商场买东西,所以我不是消费者,那么我们是消费者这个观点是错误的;2因为我没有参加有关于国家大事的讨论与管理,所以我不是国家的主人;3我平时就是爱拿同学的东西并经常爱占小便宜,所以不用太在意,出不了什么大事;4有的同学认为我们班级的某位科任教师讲课用方言我有时听搞不懂,所以我学习不好是教师没教好与我没关系......
针对1和2中的两个学生的观点性错误,我直接运用了哲学观点中的联系的直接性和间接性来给学生渗透的。首先你虽然没去商场直接消费,但你每天都在间接消费父母卖来的粮食,消费水和电,所以你和我们一样都是消费者。2中的虽然你没有直接行使选举权但人大代表间接帮助你行使了此项权利。
针对案例3我是通过一个案例用哲学的量变与质变关系来帮助同学解决疑难困惑的。例如:我校的崔敏同学在校时经常以大欺小,没有零花钱就偷拿同学的钱物或敲诈小同学,经老师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因为他认为自己没犯罪,犯点小错误没事。后来,因偷窃邻居的财物被公安机关送去劳教所劳动教养。但劳教回来后,仍恶习不改,一次因参加一团伙抢劫被逮捕,经人民法院审理,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通过这个案例可知违法和犯罪是初二法律知识教育中的两个重要概念。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违法是犯罪的前提,犯罪是违法发展的必然结果,两者在本质上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它们在本质上都是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一个人如果经常做违纪违法的事,不思悔改,发展下去,就可能导致犯罪。我在引导学生分析崔某“违纪——违法——犯罪”的过程中,有意识地渗入哲学上的“量变与质变”原理。指出大量的违纪是违法的前提和准备(量变),违法则是违纪的必然结果(质变),违法之后不思悔改,继续行窃,就是在做量的积累(新的量变),久而久之必然导致走向犯罪的深渊(再次发生质变)。在仔细的分析中,使学生认识和理解了违法和犯罪的联系,懂得没有“小错不断,大错不犯”只有“小错不断,大错必犯”的道理。因此,我们平时要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以防止违法犯罪的发生。
针对4中的学生我运用了内外因相结合的哲学原理来呈现难点的。因为事物变化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事物是普遍联系的等观点穿插其中。指出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内因和外因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同时存在,缺一不可。我们在观察事物、分析和解决问题时,要既看到内因,又看到外因,坚持内因和外因相结合的观点。所以,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是内因,教师的引导是外因。所以学生学习不好主要在于自己其次在于老师,所以我学习不好是教师没教好与我没关系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总之,在初中思想品德课教学中渗入哲学思想是因教学的需要和学生成长的要求而进行的。在教学中,我们要根据不同的对象,选用恰当有效的方式、灵活多变的方法,渗入而不灌输,自然而不牵强,实在而不造作,注重效果而不流于形式,最终达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在思想品德课中,学生经常会遇到似懂非懂,某棱两可的问题。例如:1 我今天没去商场买东西,所以我不是消费者,那么我们是消费者这个观点是错误的;2因为我没有参加有关于国家大事的讨论与管理,所以我不是国家的主人;3我平时就是爱拿同学的东西并经常爱占小便宜,所以不用太在意,出不了什么大事;4有的同学认为我们班级的某位科任教师讲课用方言我有时听搞不懂,所以我学习不好是教师没教好与我没关系......
针对1和2中的两个学生的观点性错误,我直接运用了哲学观点中的联系的直接性和间接性来给学生渗透的。首先你虽然没去商场直接消费,但你每天都在间接消费父母卖来的粮食,消费水和电,所以你和我们一样都是消费者。2中的虽然你没有直接行使选举权但人大代表间接帮助你行使了此项权利。
针对案例3我是通过一个案例用哲学的量变与质变关系来帮助同学解决疑难困惑的。例如:我校的崔敏同学在校时经常以大欺小,没有零花钱就偷拿同学的钱物或敲诈小同学,经老师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因为他认为自己没犯罪,犯点小错误没事。后来,因偷窃邻居的财物被公安机关送去劳教所劳动教养。但劳教回来后,仍恶习不改,一次因参加一团伙抢劫被逮捕,经人民法院审理,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通过这个案例可知违法和犯罪是初二法律知识教育中的两个重要概念。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违法是犯罪的前提,犯罪是违法发展的必然结果,两者在本质上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它们在本质上都是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一个人如果经常做违纪违法的事,不思悔改,发展下去,就可能导致犯罪。我在引导学生分析崔某“违纪——违法——犯罪”的过程中,有意识地渗入哲学上的“量变与质变”原理。指出大量的违纪是违法的前提和准备(量变),违法则是违纪的必然结果(质变),违法之后不思悔改,继续行窃,就是在做量的积累(新的量变),久而久之必然导致走向犯罪的深渊(再次发生质变)。在仔细的分析中,使学生认识和理解了违法和犯罪的联系,懂得没有“小错不断,大错不犯”只有“小错不断,大错必犯”的道理。因此,我们平时要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以防止违法犯罪的发生。
针对4中的学生我运用了内外因相结合的哲学原理来呈现难点的。因为事物变化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事物是普遍联系的等观点穿插其中。指出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内因和外因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同时存在,缺一不可。我们在观察事物、分析和解决问题时,要既看到内因,又看到外因,坚持内因和外因相结合的观点。所以,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是内因,教师的引导是外因。所以学生学习不好主要在于自己其次在于老师,所以我学习不好是教师没教好与我没关系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总之,在初中思想品德课教学中渗入哲学思想是因教学的需要和学生成长的要求而进行的。在教学中,我们要根据不同的对象,选用恰当有效的方式、灵活多变的方法,渗入而不灌输,自然而不牵强,实在而不造作,注重效果而不流于形式,最终达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