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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讲授应改变传统大学课堂以“教师传授为主,以教师为中心”的固有模式。应“以学生活动为主,以学生为中心。”学生是整个教学组织过程中的中心,教师的角色仅是学习的引导者、协调者、组织者、咨询者和共同参与者。教师在教学中强调与学生的互动,调动学生的主动性,让学生由原有的传统被动学习改为主动探索相关学科知识,在学习过程中做、学结合,在获得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基础上,更能掌握相关社会知识、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方法。在实践中对高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这门课程如何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提升学生学习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