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4年12月9日下午,在常州监狱三十二监区,驻常州监狱检察室的检察官王平正与一名艾滋病服刑人员解释调整后的减刑、假释相关规定。这名服刑人员对2014年初中央政法委新出台的减刑、假释规定有些不理解,认为这些新规让他减刑更难了。王平耐心地解释,并不断的鼓励其安心改造。
王平介绍说,每周例行的监区巡视工作,时常会收到服刑人员的各种问题。但答疑解惑,只是检察官们的一小部分工作职能,除此之外,他们还肩负了对监狱的诸多监督职能,比如及时介入、全面调查、全程监督狱内死亡事件,依法公正处理并及时回复家属,开展生活卫生、疾病防控、劳动伤残、心理矫治、物资发放等专项检察,发现并纠正各类安全隐患,帮助监狱健全管理制度。三年来,常州监狱杜绝了非正常死亡、脱逃、重大疫情等事故发生,这样成绩的背后,离不开驻监狱检察室的监督。
近三年来,驻常州监狱检察室先后被评为“全省十佳派驻检察室”、全省“三共活动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驻监干警中有9人次获各类奖励表彰,系江苏省唯一连续四届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单位。
强化刑罚执行活动监督
“三年来逐案审核提请减刑9228件,提请假释2429件,提请暂予监外执行131件,建议收监5人。”这是一份让驻常州监狱检察室主任潘峰颇为自豪的一份答卷。在刑罚执行活动监督方面,他们大有作为。
近年来,驻常州监狱检察室还通过设置检察官信箱、开展检察官约见、检察官接待等形式,畅通服刑人员诉求表达渠道,共受理控告申诉41件。为了更好的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驻常州监狱检察室也在不断创新解决之道。
2010年4月份,常州监狱竹箦监区一楼大会议室,举行了一场特殊的听证会。听证的一方是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常州监狱代表,另一方是申请人劉和平(化名)——常州监狱一名服刑人员。
常州监狱因刘和平故意拒绝劳动,对其作出记过处分一次、扣奖励分15分的处罚决定。刘和平表示对监狱的处罚决定不服,并向检察机关提出书面异议。根据规定,驻常州监狱检察室受理了刘和平的异议申请,并召开听证会对异议进行审核。最终,5名听证成员通过集体评议,并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作出了维持原决定的意见。
这样的听证会模式,在全国实属领先。潘峰介绍,为了让服刑人员对处罚决定的异议申请有章可循,早在2008年7月22日,常州监狱与检察室所在的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就联合发文出台了《服刑人员处罚异议核查暂行规定》,破解了难题。
在创响特色品牌中实现新跨越
深化减刑假释公平机制,在这里绝不是一句空话。驻常州监狱检察室在控制有权人、有钱人、涉黑涉恶减刑假释比例,以及依法向“老病残”犯、短刑犯落实从宽政策方面,有独到的经验。
早在2006年,检察室对同一监狱内的不同罪犯之间出现的减刑失衡现象展开了全面调研,调研数据显示,在刑期长短不同的罪犯群体之间,出现了减刑相对失衡的现象。这之后,检察室开展了减刑平衡监督工作,提出对于短刑犯,“在减刑幅度上减刑到天”“只要一贯表现好,剩余刑期虽较短,都可以呈报减刑”。自此,在常州监狱,短刑犯也开始得到减刑的机会。
探索服刑人员民事权利保障机制,也是近年来驻常州监狱检察室一直在推动的监督工作。为此,检察室推动天目湖地区院出台《立足监狱检察职能推进服刑人员民事权利保障的实施意见》,旨在严厉打击狱内刑事犯罪,严肃纠正违法监管、侵害权利的行为,先后为多名服刑人员追回被暂扣非涉案款物、纠正刑期。
对服刑人员民事权利保障的监督,也让服刑人员感受到了关爱。31岁的陈健飞当年因涉嫌敲诈勒索被羁押在苏州某看守所,不慎滑倒致脚部摔断,后经医院治疗,用钢板进行内固定,被法院判刑后在常州监狱服刑,但固定钢板一直留在脚中没有取出。一次在与驻监检察官谈话时,陈健飞把这一心病吐露了出来,希望尽早通过手术取出固定钢板。检察室随即与监狱进行了协调并提出口头检察建议,要求维护服刑人员合法的医疗权益,为陈健飞安排手术取出了钢板。手术后,检察室的检察官还和陈健飞建立了“一对一跟踪帮教”关系,主动关心陈健飞的思想、劳动和生活情况。在这期间,陈健飞写信给检察官表示感谢。
建立沟通协调和风险研判机制
潘峰表示,常州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驻常州监狱检察室还有一大特色,就是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比如,与监狱实现信息联网、监控联网,推动联席会议制度实现经常化,把联手联动解决执法难题成为常态。
2014年12月9日,潘峰打开桌上电脑向记者介绍,“我们主要监督民警是否公正执法、罪犯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监狱所有信息,包括所有监控,我在这都能看到;监狱大门对我们也是完全敞开。监狱对每一名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的材料,我们都必须审查,监狱才能向法院提请减刑、假释建议。”
“电脑网络全程留痕也是一种风险研判机制体现。”潘峰介绍说,在全省规模最大的监狱——常州监狱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两名罪犯刑期一样,同时入狱,表现都差不多,一人出狱了,另一人还没出狱。没出去的罪犯亲属向驻监狱检察室投诉,怀疑监狱有问题。当着检察官和罪犯亲属的面,监狱民警展示了“全程留痕”的执法记录,原来先出去的那人羁押时间折抵了部分服刑时间。这时罪犯亲属才消除疑惑,理解了监狱执法。
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社会关切热点问题和执法办案难点问题,检察室开展了风险预警研判,并建议对余刑一年以下短刑犯分类羁押管理,推动成立了全省首个短刑犯集中关押监区。
“针对实际收押能力不足和投送量日益增长之间的突出矛盾,我们还深入艾滋病监区开展了关押和监管现状调研,了解掌握实际情况。”潘峰介绍说,在进行风险研判后,检察室形成了一份情况反映,之后,上级领导一行到艾滋病监区专题调研,而艾滋病监区二期工程建设也已经投入使用。
王平介绍说,每周例行的监区巡视工作,时常会收到服刑人员的各种问题。但答疑解惑,只是检察官们的一小部分工作职能,除此之外,他们还肩负了对监狱的诸多监督职能,比如及时介入、全面调查、全程监督狱内死亡事件,依法公正处理并及时回复家属,开展生活卫生、疾病防控、劳动伤残、心理矫治、物资发放等专项检察,发现并纠正各类安全隐患,帮助监狱健全管理制度。三年来,常州监狱杜绝了非正常死亡、脱逃、重大疫情等事故发生,这样成绩的背后,离不开驻监狱检察室的监督。
近三年来,驻常州监狱检察室先后被评为“全省十佳派驻检察室”、全省“三共活动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驻监干警中有9人次获各类奖励表彰,系江苏省唯一连续四届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单位。
强化刑罚执行活动监督
“三年来逐案审核提请减刑9228件,提请假释2429件,提请暂予监外执行131件,建议收监5人。”这是一份让驻常州监狱检察室主任潘峰颇为自豪的一份答卷。在刑罚执行活动监督方面,他们大有作为。
近年来,驻常州监狱检察室还通过设置检察官信箱、开展检察官约见、检察官接待等形式,畅通服刑人员诉求表达渠道,共受理控告申诉41件。为了更好的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驻常州监狱检察室也在不断创新解决之道。
2010年4月份,常州监狱竹箦监区一楼大会议室,举行了一场特殊的听证会。听证的一方是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常州监狱代表,另一方是申请人劉和平(化名)——常州监狱一名服刑人员。
常州监狱因刘和平故意拒绝劳动,对其作出记过处分一次、扣奖励分15分的处罚决定。刘和平表示对监狱的处罚决定不服,并向检察机关提出书面异议。根据规定,驻常州监狱检察室受理了刘和平的异议申请,并召开听证会对异议进行审核。最终,5名听证成员通过集体评议,并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作出了维持原决定的意见。
这样的听证会模式,在全国实属领先。潘峰介绍,为了让服刑人员对处罚决定的异议申请有章可循,早在2008年7月22日,常州监狱与检察室所在的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就联合发文出台了《服刑人员处罚异议核查暂行规定》,破解了难题。
在创响特色品牌中实现新跨越
深化减刑假释公平机制,在这里绝不是一句空话。驻常州监狱检察室在控制有权人、有钱人、涉黑涉恶减刑假释比例,以及依法向“老病残”犯、短刑犯落实从宽政策方面,有独到的经验。
早在2006年,检察室对同一监狱内的不同罪犯之间出现的减刑失衡现象展开了全面调研,调研数据显示,在刑期长短不同的罪犯群体之间,出现了减刑相对失衡的现象。这之后,检察室开展了减刑平衡监督工作,提出对于短刑犯,“在减刑幅度上减刑到天”“只要一贯表现好,剩余刑期虽较短,都可以呈报减刑”。自此,在常州监狱,短刑犯也开始得到减刑的机会。
探索服刑人员民事权利保障机制,也是近年来驻常州监狱检察室一直在推动的监督工作。为此,检察室推动天目湖地区院出台《立足监狱检察职能推进服刑人员民事权利保障的实施意见》,旨在严厉打击狱内刑事犯罪,严肃纠正违法监管、侵害权利的行为,先后为多名服刑人员追回被暂扣非涉案款物、纠正刑期。
对服刑人员民事权利保障的监督,也让服刑人员感受到了关爱。31岁的陈健飞当年因涉嫌敲诈勒索被羁押在苏州某看守所,不慎滑倒致脚部摔断,后经医院治疗,用钢板进行内固定,被法院判刑后在常州监狱服刑,但固定钢板一直留在脚中没有取出。一次在与驻监检察官谈话时,陈健飞把这一心病吐露了出来,希望尽早通过手术取出固定钢板。检察室随即与监狱进行了协调并提出口头检察建议,要求维护服刑人员合法的医疗权益,为陈健飞安排手术取出了钢板。手术后,检察室的检察官还和陈健飞建立了“一对一跟踪帮教”关系,主动关心陈健飞的思想、劳动和生活情况。在这期间,陈健飞写信给检察官表示感谢。
建立沟通协调和风险研判机制
潘峰表示,常州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驻常州监狱检察室还有一大特色,就是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比如,与监狱实现信息联网、监控联网,推动联席会议制度实现经常化,把联手联动解决执法难题成为常态。
2014年12月9日,潘峰打开桌上电脑向记者介绍,“我们主要监督民警是否公正执法、罪犯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监狱所有信息,包括所有监控,我在这都能看到;监狱大门对我们也是完全敞开。监狱对每一名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的材料,我们都必须审查,监狱才能向法院提请减刑、假释建议。”
“电脑网络全程留痕也是一种风险研判机制体现。”潘峰介绍说,在全省规模最大的监狱——常州监狱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两名罪犯刑期一样,同时入狱,表现都差不多,一人出狱了,另一人还没出狱。没出去的罪犯亲属向驻监狱检察室投诉,怀疑监狱有问题。当着检察官和罪犯亲属的面,监狱民警展示了“全程留痕”的执法记录,原来先出去的那人羁押时间折抵了部分服刑时间。这时罪犯亲属才消除疑惑,理解了监狱执法。
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社会关切热点问题和执法办案难点问题,检察室开展了风险预警研判,并建议对余刑一年以下短刑犯分类羁押管理,推动成立了全省首个短刑犯集中关押监区。
“针对实际收押能力不足和投送量日益增长之间的突出矛盾,我们还深入艾滋病监区开展了关押和监管现状调研,了解掌握实际情况。”潘峰介绍说,在进行风险研判后,检察室形成了一份情况反映,之后,上级领导一行到艾滋病监区专题调研,而艾滋病监区二期工程建设也已经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