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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理论分析通常会先验地将地方政府行为偏好的生成基础界定为单一制度激励下地方官员的某种动机,这导致其忽视了对中国式分权中地方政府公共治理行为理性化基础的检验.在将“省直管县”等分权改革视为一次准自然实验的基础上,运用元分析方法对现有分权改革与公共支出结构的经验证据进行系统整合,以识别地方政府所偏好的公共支出结构,并基于显示偏好原理进一步考察地方政府的公共支出偏好是否为其效用函数最大化的理性行为.研究结果表明,以“省直管县”和“扩权强县”为代表的分权改革会显著地影响地方政府的公共支出结构.相比于改革前,“省直管县”和“扩权强县”改革的实施会使生产性公共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提高0.158个单位,使民生性公共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降低0.073个单位.这意味着,中国式分权中的地方政府确实具有一种稳定的行为偏好,与之相应的公共治理决策可被视为是其效用函数最大化的理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