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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校园伤害赔偿案件也得到司法实践应有重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此类案件的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但该条适用过错责任为归责原则不利于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所以笔者认为确定学校责任时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但无过错时不能以公平责任原则让学校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