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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中体标记"在"的使用缺乏强制性,其隐现受到语用因素的极大影响。本文认为"在"的语用功能是表达事实的申明,并试图解决三个相关问题:一、需要申明的事实:低预期度、低直观度的事实由于认知难度的存在而需要申明;二、事实申明的方式:探究、断定、分辨和揭示是事实申明的四种方式,其中"揭示"数量最多,也最为典型地体现了言者对信息的高度掌控;三、事实申明的目的:言者申明事实是为了提高信息的可信度,从而达到"劝信"和"劝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