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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2007年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现行行政法规、规章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为了贯彻落实《通知》,切实做好这次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现就我市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