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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矿业大国都实行“找矿人”制度。英文直接翻译过来,“找矿人”就是找矿个体户。这些人独来独往,天马行空,小本甚至无本经营;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发现找矿线索,并将这些线索卖给矿业公司。“找矿人”获得的利润一般不大,数千美元到数万美元不等,但也有一举发现大型矿床而一夜暴富者。从整个矿业活动的序列来看,矿产勘查在矿业的上游领域,而“找矿人”则活动在矿产勘查的最前沿,全部矿业活动应自“找矿人”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