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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上海金融业的发展十分迅猛,已成为我国拥有金融机构和网点最多的城市。金融机构和网点的增多,业务范围的扩大,使得本市有关金融方面的税收收入不断增长,增幅很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银行的商业化、企业化势在必行,如何发挥税收杠杆作用,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促进国有专业银行的机制转换,笔者提出以下三点建议:1.调整营业税的课税额。目前银行营业税的计征额,是银行取得的各种利息收入,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利息收入。但从银行的实际情况来看,其同业拆借的利息收入却占总利息收入30%左右。《商业银行法》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