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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似舞台。在我们成长的各个时期,都会出现各样的亲密女友。我们相互欣赏相互影响,在衣衬裙角私藏着共同的经历及秘密,犹如彼此的影子,并且一路风雨一路同行。
闺蜜,即闺中密友,好一个温暖甜蜜的名字!每个女孩心里都有一个至柔至软的领地,专门收藏浓浓的友爱,酝酿得如蜜糖一般。童年时期的闺蜜,常常浮现在眼前的,玩一样的游戏,穿过一样的花裙,存过一样的糖纸,看过一样的露天电影,看到相反的笑容和动作……青春时期的闺蜜友谊,像一个浅浅的甜梦,一有动静就会醒过来。那么缥缈、轻忽,不成个轮廓;唧唧喳喳的少女时期,最容易结交死党女伴,也最容易一夜之间为了一些琐碎小事或者爱上了同一个男生反目。我们要珍视生命每一阶段的每一位女友,真心地感谢她们带来的种种快乐甚至惆怅,她们是我们记忆里最芳香最有滋味的心底私酿。
细滑的槐花蜜:让我感动的Kan陈
无论时间会使友情产生怎样的变数,我永远会说:“Kan陈是我一辈子的朋友!”她常常喝水白色清火润喉的洋槐花蜜,而我也对细滑的槐花蜜情有独钟,因为它促消化,健脾肠。
Kan陈和我同专业同班,还是工作中的搭档。她是一个个性很突出,很聪明,能力很强的女生,我见证了她对工作的认真负责,任劳任怨,见证了她对朋友的真诚付出。大一时,每次放假后返校,Kan都到火车站接我。有一次火车晚点,她在车站等了我一个多小时,一直等到天黑,看到我出站台时,非但没丝毫抱怨,还紧紧拥抱了我,随手接过我的行李,轻轻说了声:“到了就好。”
去年夏天,Kan陪着我走过了我最艰难的一个时期。当我病得一塌糊涂的时候,她守在我身边,带我去武昌、汉口的大医院看医生,帮我取药,伴我打点滴,在我想家又被病痛折磨的时候,她紧紧地抱着我;在我十分无助的时候,她抓住我的手,在我耳边对我说:“要坚强,相信你一定能挺过去!”我不会忘记,在我二十岁这一年,在武汉这个异乡,有这样一个小女生会让我如此感动!
在工作上,我们俩有着很多的默契,从进入大学,接到第一个采访任务开始,我们就有很明确的分工,我们以各自不同的优势配合着完成工作,无论是在宣传口的哪个部门,她对工作的专注和责任感都让我非常钦佩,也深深被她感染。
偶然一次在课堂上,老师提到了“A friend in need is a friend indeed.”(患难见真情),当时坐在我前排的Kan回头,我们相视一笑,我想用再多的话语也无法言喻,再多的文字也只会显得单薄无力,友情在乎的是过程,年轻的心重视的更是过程。
我的闺蜜,男人不懂的“爱情”
(筱筱)
闺蜜,对于我,就像是另一种“爱情”,是需要我们一边成长,一边去打造。
就像书上说得那样,闺蜜,是可以一起逛街,一起聊美容,八卦的,是在自己最低落最崩溃最想找个抱着痛苦的人。
的确如此,有个闺蜜在身边,单身的日子,都是和她黏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翘课,一起开心,一起笑,一起为最近发胖的身材发愁,却又互相说,其实你不胖。虽然有时候也会有些小摩擦,但也会很快的忘掉。男生们总是不能理解,为什么两个女生天天在一起,却总有说不完的话题。
和丹丹成为闺蜜,是因为我们共同经历了很多事情,在英国的那段日子,我们开始只是普普通通的朋友,偶然之间,一次聊天,我们就开始真正的接触对方。那段日子是让我们记忆犹新的,我们有着共同的遭遇,所以能体会到对方的感受。我们总会在一起谈论以前在家的美好时光,还会偷偷的借用房东的厨房,做中餐,很怀恋那时丹丹的炒土豆片,还有炒面。快回国时,我们身上没有多少盘缠,于是两个人天天算计着怎么生活,我们买好多好多的全麦土司,去中国超市买辣酱,还有便宜的土豆和酸奶。最开心的是我们两个在下午放学的时候去,偶尔会碰到当天打折的甜甜圈,于是,两个人抱着盒子,坐在shopping center 的长椅上吃着,还一个劲的说,真好吃,太好吃了。记得每周5,我们都会去Pub,丹丹总会在洗完头后去我家,然后,我们开始精心的打扮。那时,我成了她的专人理发师,给她拉直,给她烫卷,然后,乐颠颠的和朋友们出去。半夜回家,两个人挤在小小的床上,一边聊天,一边相拥睡去。
好朋友,是可以在一起分享自己幸福快乐,在失恋或失意的时候陪你到最后的人。现在的我和丹丹,都有了自己各自的小幸福,生活就有了些改变,我们不能像以前一样,可以每天黏在一起了。但是,我们之间,却有着不用言语的默契,因为,一个眼神,我们就可以知道彼此想说的话。
一个人的感情,分为亲情,友情和爱情,少了任何一种都是不完整的。而我的闺蜜,我将视我的另一种爱情,用心去呵护,便有芬芳四溢!
真正的闺蜜,首先是宽容
(刘莹)
萧萧第四次忘记了与我的约会。
我坐在我们经常去的那家韩国料理店,已经吃完了一碗石锅拌饭,仍然不见她出现。发短信竟然也不回。终于忍不住打了个电话过去,听到的是她春心荡漾的笑声。她说正在跟男朋友逛街,刚没听到短信声。提起我们的约会,她又是毫不在意地一阵大笑,回答我两个字:忘了。
如果说恋爱使女人智力下降的话,我怀疑她现在已经是个彻底的白痴了。我非常生气,“啪”地挂了电话,付了账便走。结果回家看了会儿电视,萧萧却又登门拜访,送我刚在商场给我买的CD香水。“不要生气啦,大律师要有容人之量。”这是她最喜欢说的一句话,虽然我只是在一家很小的律师行打工。
第一次她爽约,是我们约好去健身房,我已经收拾好了东西,打电话约了教练——这种事情一向由我做,她忽然告诉我她不去了,要跟某个帅哥喝下午茶!我强忍住愤怒,跟她说,我东西已经准备好了……
那你就自己去吧,亲爱的。
于是我只好自己一个人跑去健身。
接着,我一个人看了电影。一个人在商场门口等了她半小时。一个人吃了碗石锅拌饭。
我觉得,我对她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爽约不要紧,问题是她总是为了一个男人,甚至都不是男朋友,而爽约。“重色轻友”到如此地步,真是令我震惊。但是问题是,每次爽约之后,她都有本事逗得我笑出来。是的,我们是好朋友,她是这城市最令我开心的人。我拿她没办法。
大概过了三个星期,我遇到一个可爱的男人,当时我正在酒吧等萧萧,她已经迟到十分钟了。那个男人笑得很好看,他说,这里好吵,不如我请你去喝咖啡吧。于是我拿了大衣便与他去喝咖啡。我们聊得很开心,一直在笑。这时,萧萧打电话给我。
你在那里啊?
哦,我跟朋友在喝咖啡。
你竟然放我鸽子?还笑得跟花痴一样?是个男人?
是呀。不说了。改天再聊。
这是我第一次“重色轻友”的爽约,感觉并不坏。幸好我没有真正生过萧萧的气,这样她也就没法对我生气了。其实,“重色轻友”这种事,谁都会做几次的。毕竟,好朋友一直在身边,随叫随到,好男人却很难找,遇到一个久要抓紧。真正的闺蜜,首先要学的,就是宽容吧?
上帝派一个男人来考验我们的友谊
(娜子)
我和斯佳是死党,这么多年来一直是,从我们俩一起穿开裆裤开始。
我和斯佳毕业于同一个幼儿园和同一个小学、中学、大学,不可思议的事,我们俩甚至阴差阳错的考进了同一家公司!对此,我和斯佳经常会异口同声地大声“抱怨”——缘分啊!“我不在你的身旁,就是在去找你的路上”。这句便是我们俩的俺好,虽然有点肉麻。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多年来好得“穿一条裤子”的我们,终于因为一个男人的暴风骤雨而让我俩友谊的长河上起了阵阵的涟漪。
Jimmy是总部新委任的艺术总监,典型的“海归”。他的出现,使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有品位、有气质、有格调的钻石王老五!我决定在瞬间沦陷,没有任何反抗。当然,这么稀有的男人绝对不会仅仅吸引我一个人,我发觉办公室里一场明争暗斗的拉锯战开始了。为了取得胜利,我决定把对Jimmy的热情全部写在脸上,不做丝毫保留!对自己精致的五官、矫好的身材,我从来都自信十足。看得出,Jimmy对我也是很有好感的!他每天都会微笑着和我打招呼,偶尔还会嘘寒问暖呢。
所有的一切斯佳都看在了眼里,她很替我高兴。只是渐渐地,我发现Jimmy对斯佳的眼神众多了些许的温存,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我完全不知所措了。于是我开始嫉妒,虽然斯佳是我在地球上出生以来最要好的朋友。我开始刻意阻碍他们,无论是工作时间还是下班后。
终于有一天,我决定对Jimmy表白。得到的结果并不出乎我的意料。只是Jimmy接下来的话让我觉得无地自容。他告诉我,他曾经向斯佳表白,但是斯佳并不开心,她说她明白,我比她更爱Jimmy。
她不是不可惜,她说错过了也许会遗憾,但是在斯佳的心中,我的地位远远胜过了1000个Jimmy,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可以爱的男人有很多,而像我们这样好的死党却绝无仅有!所以斯佳选择了沉默,她用言语和行动暗示了Jimmy,其实我比她更适合Jimmy。而Jimmy则被斯佳对我的友谊所深深感动,及时他依然无法爱我。
听到这里,我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眼泪,因为一切都已在不言中。
闺蜜,即闺中密友,好一个温暖甜蜜的名字!每个女孩心里都有一个至柔至软的领地,专门收藏浓浓的友爱,酝酿得如蜜糖一般。童年时期的闺蜜,常常浮现在眼前的,玩一样的游戏,穿过一样的花裙,存过一样的糖纸,看过一样的露天电影,看到相反的笑容和动作……青春时期的闺蜜友谊,像一个浅浅的甜梦,一有动静就会醒过来。那么缥缈、轻忽,不成个轮廓;唧唧喳喳的少女时期,最容易结交死党女伴,也最容易一夜之间为了一些琐碎小事或者爱上了同一个男生反目。我们要珍视生命每一阶段的每一位女友,真心地感谢她们带来的种种快乐甚至惆怅,她们是我们记忆里最芳香最有滋味的心底私酿。
细滑的槐花蜜:让我感动的Kan陈
无论时间会使友情产生怎样的变数,我永远会说:“Kan陈是我一辈子的朋友!”她常常喝水白色清火润喉的洋槐花蜜,而我也对细滑的槐花蜜情有独钟,因为它促消化,健脾肠。
Kan陈和我同专业同班,还是工作中的搭档。她是一个个性很突出,很聪明,能力很强的女生,我见证了她对工作的认真负责,任劳任怨,见证了她对朋友的真诚付出。大一时,每次放假后返校,Kan都到火车站接我。有一次火车晚点,她在车站等了我一个多小时,一直等到天黑,看到我出站台时,非但没丝毫抱怨,还紧紧拥抱了我,随手接过我的行李,轻轻说了声:“到了就好。”
去年夏天,Kan陪着我走过了我最艰难的一个时期。当我病得一塌糊涂的时候,她守在我身边,带我去武昌、汉口的大医院看医生,帮我取药,伴我打点滴,在我想家又被病痛折磨的时候,她紧紧地抱着我;在我十分无助的时候,她抓住我的手,在我耳边对我说:“要坚强,相信你一定能挺过去!”我不会忘记,在我二十岁这一年,在武汉这个异乡,有这样一个小女生会让我如此感动!
在工作上,我们俩有着很多的默契,从进入大学,接到第一个采访任务开始,我们就有很明确的分工,我们以各自不同的优势配合着完成工作,无论是在宣传口的哪个部门,她对工作的专注和责任感都让我非常钦佩,也深深被她感染。
偶然一次在课堂上,老师提到了“A friend in need is a friend indeed.”(患难见真情),当时坐在我前排的Kan回头,我们相视一笑,我想用再多的话语也无法言喻,再多的文字也只会显得单薄无力,友情在乎的是过程,年轻的心重视的更是过程。
我的闺蜜,男人不懂的“爱情”
(筱筱)
闺蜜,对于我,就像是另一种“爱情”,是需要我们一边成长,一边去打造。
就像书上说得那样,闺蜜,是可以一起逛街,一起聊美容,八卦的,是在自己最低落最崩溃最想找个抱着痛苦的人。
的确如此,有个闺蜜在身边,单身的日子,都是和她黏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翘课,一起开心,一起笑,一起为最近发胖的身材发愁,却又互相说,其实你不胖。虽然有时候也会有些小摩擦,但也会很快的忘掉。男生们总是不能理解,为什么两个女生天天在一起,却总有说不完的话题。
和丹丹成为闺蜜,是因为我们共同经历了很多事情,在英国的那段日子,我们开始只是普普通通的朋友,偶然之间,一次聊天,我们就开始真正的接触对方。那段日子是让我们记忆犹新的,我们有着共同的遭遇,所以能体会到对方的感受。我们总会在一起谈论以前在家的美好时光,还会偷偷的借用房东的厨房,做中餐,很怀恋那时丹丹的炒土豆片,还有炒面。快回国时,我们身上没有多少盘缠,于是两个人天天算计着怎么生活,我们买好多好多的全麦土司,去中国超市买辣酱,还有便宜的土豆和酸奶。最开心的是我们两个在下午放学的时候去,偶尔会碰到当天打折的甜甜圈,于是,两个人抱着盒子,坐在shopping center 的长椅上吃着,还一个劲的说,真好吃,太好吃了。记得每周5,我们都会去Pub,丹丹总会在洗完头后去我家,然后,我们开始精心的打扮。那时,我成了她的专人理发师,给她拉直,给她烫卷,然后,乐颠颠的和朋友们出去。半夜回家,两个人挤在小小的床上,一边聊天,一边相拥睡去。
好朋友,是可以在一起分享自己幸福快乐,在失恋或失意的时候陪你到最后的人。现在的我和丹丹,都有了自己各自的小幸福,生活就有了些改变,我们不能像以前一样,可以每天黏在一起了。但是,我们之间,却有着不用言语的默契,因为,一个眼神,我们就可以知道彼此想说的话。
一个人的感情,分为亲情,友情和爱情,少了任何一种都是不完整的。而我的闺蜜,我将视我的另一种爱情,用心去呵护,便有芬芳四溢!
真正的闺蜜,首先是宽容
(刘莹)
萧萧第四次忘记了与我的约会。
我坐在我们经常去的那家韩国料理店,已经吃完了一碗石锅拌饭,仍然不见她出现。发短信竟然也不回。终于忍不住打了个电话过去,听到的是她春心荡漾的笑声。她说正在跟男朋友逛街,刚没听到短信声。提起我们的约会,她又是毫不在意地一阵大笑,回答我两个字:忘了。
如果说恋爱使女人智力下降的话,我怀疑她现在已经是个彻底的白痴了。我非常生气,“啪”地挂了电话,付了账便走。结果回家看了会儿电视,萧萧却又登门拜访,送我刚在商场给我买的CD香水。“不要生气啦,大律师要有容人之量。”这是她最喜欢说的一句话,虽然我只是在一家很小的律师行打工。
第一次她爽约,是我们约好去健身房,我已经收拾好了东西,打电话约了教练——这种事情一向由我做,她忽然告诉我她不去了,要跟某个帅哥喝下午茶!我强忍住愤怒,跟她说,我东西已经准备好了……
那你就自己去吧,亲爱的。
于是我只好自己一个人跑去健身。
接着,我一个人看了电影。一个人在商场门口等了她半小时。一个人吃了碗石锅拌饭。
我觉得,我对她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爽约不要紧,问题是她总是为了一个男人,甚至都不是男朋友,而爽约。“重色轻友”到如此地步,真是令我震惊。但是问题是,每次爽约之后,她都有本事逗得我笑出来。是的,我们是好朋友,她是这城市最令我开心的人。我拿她没办法。
大概过了三个星期,我遇到一个可爱的男人,当时我正在酒吧等萧萧,她已经迟到十分钟了。那个男人笑得很好看,他说,这里好吵,不如我请你去喝咖啡吧。于是我拿了大衣便与他去喝咖啡。我们聊得很开心,一直在笑。这时,萧萧打电话给我。
你在那里啊?
哦,我跟朋友在喝咖啡。
你竟然放我鸽子?还笑得跟花痴一样?是个男人?
是呀。不说了。改天再聊。
这是我第一次“重色轻友”的爽约,感觉并不坏。幸好我没有真正生过萧萧的气,这样她也就没法对我生气了。其实,“重色轻友”这种事,谁都会做几次的。毕竟,好朋友一直在身边,随叫随到,好男人却很难找,遇到一个久要抓紧。真正的闺蜜,首先要学的,就是宽容吧?
上帝派一个男人来考验我们的友谊
(娜子)
我和斯佳是死党,这么多年来一直是,从我们俩一起穿开裆裤开始。
我和斯佳毕业于同一个幼儿园和同一个小学、中学、大学,不可思议的事,我们俩甚至阴差阳错的考进了同一家公司!对此,我和斯佳经常会异口同声地大声“抱怨”——缘分啊!“我不在你的身旁,就是在去找你的路上”。这句便是我们俩的俺好,虽然有点肉麻。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多年来好得“穿一条裤子”的我们,终于因为一个男人的暴风骤雨而让我俩友谊的长河上起了阵阵的涟漪。
Jimmy是总部新委任的艺术总监,典型的“海归”。他的出现,使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有品位、有气质、有格调的钻石王老五!我决定在瞬间沦陷,没有任何反抗。当然,这么稀有的男人绝对不会仅仅吸引我一个人,我发觉办公室里一场明争暗斗的拉锯战开始了。为了取得胜利,我决定把对Jimmy的热情全部写在脸上,不做丝毫保留!对自己精致的五官、矫好的身材,我从来都自信十足。看得出,Jimmy对我也是很有好感的!他每天都会微笑着和我打招呼,偶尔还会嘘寒问暖呢。
所有的一切斯佳都看在了眼里,她很替我高兴。只是渐渐地,我发现Jimmy对斯佳的眼神众多了些许的温存,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我完全不知所措了。于是我开始嫉妒,虽然斯佳是我在地球上出生以来最要好的朋友。我开始刻意阻碍他们,无论是工作时间还是下班后。
终于有一天,我决定对Jimmy表白。得到的结果并不出乎我的意料。只是Jimmy接下来的话让我觉得无地自容。他告诉我,他曾经向斯佳表白,但是斯佳并不开心,她说她明白,我比她更爱Jimmy。
她不是不可惜,她说错过了也许会遗憾,但是在斯佳的心中,我的地位远远胜过了1000个Jimmy,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可以爱的男人有很多,而像我们这样好的死党却绝无仅有!所以斯佳选择了沉默,她用言语和行动暗示了Jimmy,其实我比她更适合Jimmy。而Jimmy则被斯佳对我的友谊所深深感动,及时他依然无法爱我。
听到这里,我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眼泪,因为一切都已在不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