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赣府发〔2008〕19号2008年11月8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精神,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统计局和省环保局分别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江西省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江西省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江西省单位GDP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