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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的庞大体系中,宪法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位置。宪法是法治的核心,没有宪法,就没有法治,就不可能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牢记宪法作为法治的核心,就应当永远汲取建国以来人治的教训,以法治理念进一步完善宪法。承认宪法作为法治的核心,就应当注重宪法"人权保障"和"有限政府"这两个基本内核的制度配置。在新的形势下,通过宪法解释等具体制度明确宪法的直接法律效力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