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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镜是防止太阳光强烈刺激造成对人眼伤害的保护视力的用品,随着人们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太阳镜也是人们体现个人风格的特殊饰品。近年来,太阳镜的生产行业发展很快,太阳镜的款式可谓是新颖多姿。镜架由过去单一的注塑架,发展到档次较高的板材架、金属架、无框架等,镜片材料,也从价廉的压克力,发展到PC等多种树脂材料。
我国是眼镜的生产和出口大国,据统计,2004年全国眼镜产品出口达9.1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02%。从出口金额来看:太阳镜、老视镜等成镜出口5.78亿美元,占总额的63.18%,比上年增长13.9%(其中太阳镜3.57亿美元,占总额的38.95%,比上年增长7.35%)。
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对太阳镜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江苏、浙江等6个省、直辖市60家企业的79种产品,合格72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1.1%。
本次抽查的7种不合格产品中,就有6种是代理商的产品。我国太阳镜企业一般可分为:一是有加工制造能力的生产企业或产销分开但统一管理的集团公司;二是自己提供款式和技术要求,向太阳镜生产工厂批量定做眼镜,然后冠以自己的品牌的定牌加工企业;三是获得品牌代理权的代理商。
本次抽查出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太阳镜类别未标或错标、达不到明示的防紫外功能。没有出现造成配戴者行路安全和影响视力健康的产品,目前国内大中型企业生产的太阳镜所用的镜片材料都能达到我国现行标准的要求,这些工厂的产品主要销售到大中型眼镜店或商场,消费者可以放心地选购。
一副符合我国现行标准的太阳镜,在防紫外方面,只能说是“达到一般要求”。只有经过特殊加工的太阳镜,才会具有防紫外、抗冲击等附加防护性能。在本次抽查的79种产品中,明示具有防紫外功能的产品有50种,占抽查产品总数的63%,经检测,大部分的产品都能达到防紫外的效果,仅有2种产品不合格。从近几年国家对太阳镜抽查结果看,明示具有防紫外功能的太阳镜,性能指标有了很大提高。
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产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技术监督部门对不合格企业依法加大后处理力度,并进行曝光。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好的企业及产品进行宣传以引导消费。同时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对太阳镜标准的宣贯,确保太阳镜的生产企业、供应商和零售店都能熟悉标准,促进行业总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一、选购常识
根据各自的喜好和不同的用途来选择太阳镜,但最根本的是要从保障配戴者的安全及视力不受到损伤的基本原则出发。减少强光刺激、视物清晰不变形、防紫外、对颜色识别不失真、准确辨识交通讯号,应该是太阳镜的基本功能。若上述功能有缺陷,轻则起不到太阳镜的作用,重则会产生头晕、眼睛酸胀等不适应症状,所以在选择太阳镜时,不能只注重款式,而忽视其内在质量。消费者在选购太阳镜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明确自己选购太阳镜的目的
目前在市场销售的太阳镜主要有二种类别,一类是“遮阳镜”,人在阳光下通常要靠调节瞳孔大小来调节光通量,当光线强度超过人眼调节能力,就会对人眼造成伤害。遮阳镜能起到遮挡阳光的作用,以减轻因眼睛过度调节造成的疲劳或由强光刺激造成的伤害;另一类是“浅色太阳镜”,也是近几年比较流行的品种,主要起到装饰作用,当阳光不强烈的时候也可使用。浅色太阳镜由于其色彩鲜艳、丰富,款式新颖、多样,受到了年轻人的宠爱。对于这一类产品,如果没有科学的理解,会给使用者带来不利的影响。比如,长期配戴某些色彩的眼镜会导致人眼疲劳,如果配戴者误把这类眼镜也当遮阳镜用,不但起不到遮阳的效果,还可能损伤人的眼睛。
我们要选购太阳镜,首先要确定自己选购的目的是为遮阳、还是为了搭配服饰、起装饰作用?除了遮阳以外,是否还有防紫外功能方面的要求?对镜片的安全性能有无特殊要求?只有明确这些目的,再结合款式和戴在本人脸部的实际效果,才能购买一副合适的太阳镜。
2、学会看懂产品标识
一副符合我国现行标准的太阳镜,并不一定具有防紫外或抗冲击等附加的防护性能。只有当产品上有明示性能时,才会对这些指标进行考核。
a)有关防紫外功能的标识
紫外线是指波长在200nm~380nm之间的太阳光线,包括三类:UVA波段为315nm~380nm,UVB波段为280nm~315nm,UVC波段为200nm~280nm。到达地球表面的太阳光线(290nm~2000nm)中紫外线约占13%,其中UVA占97%,UVB占3%,UVC接近于0。紫外线对人眼的损伤主要决定于紫外线的波长、辐射时间和辐射强度以及人眼自身防卫机制的强弱,角膜、晶状体是最常受到紫外线损害的眼部组织,日光性角膜炎和角膜内皮损伤、日光性白内障是与之最相关的眼部疾病。为了保护眼睛的健康,可以选择具有防紫外功能的太阳镜,尽量消除380nm以下的紫外线。选购时应特别注意玻璃镜片的防紫外功能,从抽查统计情况来看,玻璃片很难完全达到防紫外的要求。
b)有关安全性能的标识
具有安全防护性能的太阳镜,其镜片采用诸如PC片等抗冲击的材料制作,在标签和说明书上往往会标上“有抗冲击性能”、“通过美国FDA认证”、“符合欧美最高标准”等等,如果产品能达到标识上的要求,对于摩托车手、驾驶员等对安全性能有特殊要求的消费者就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消费者购买产品时应索取完整的包装,并将其保存好,这些是制造厂对产品性能的承诺。或让商家将这些附加的防护功能注明在发票上,一旦发生纠纷,就不至于因缺乏证据而被动。
c)镜片颜色深浅要符合使用目的
镜片颜色深浅的选择,应视所需活动的场所而定,针对不同的光源和场合,镜片的颜色会影响遮光效果。要使太阳镜能有效遮挡夏季强光,眼镜的颜色应有足够的深度,但骑车或驾车者,不要选择颜色太深的镜片。
二、鉴别常识
消费者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来简单地辨别一下镜片的内在质量:
1、镜片的度数应满足对平光镜片的要求,并且不应有影响视力的光学疵病。简便的鉴别方法为,可将太阳镜置于眼前,透过镜片观察远处目标,如窗框或门框等,再将眼镜上下前后移动,目标不应有摆动及波浪形变形。也可以在日光灯下观察太阳镜镜片表面的灯管影像,移动太阳镜使灯管影像出现在镜片的不同部位,灯管影像不变形为最佳,目前市场上的偏光太阳镜,大部分是使用厚度为0.7mm的树脂偏光镜片,由于镜片薄,在装配中很容易产生变形,选购时应特别注意。
2、镜片的颜色不能偏,应使周围环境的颜色不失真。在没有配戴太阳镜前,先观察红、绿、黄等颜色的物体,然后戴上太阳镜,观察同样的物体,两次观察的颜色不能偏色,否则会降低识别交通信号灯的能力。对于镜片为彩色的太阳镜特别应注意此项的鉴别。
三、使用常识
太阳镜配戴不当易患眼疾,阴天和在室内没有必要戴太阳镜。有些人不分场合,不论太阳光强弱,甚至在黄昏、傍晚以及在看电影、电视时也戴着太阳镜,这必然会加重眼睛调节的负担,引起眼肌紧张和疲劳,使视力减退、视物模糊,严重时会出现头晕眼花、不能久视等症状。对于视觉系统发育尚不完善的婴儿、儿童等不宜配戴太阳镜。
除了玻璃片的太阳镜外,其它的太阳镜镜片材料耐磨性不高,使用者应经常注意太阳镜的表面情况,当磨损影响清晰度时,应及时更换。
我国是眼镜的生产和出口大国,据统计,2004年全国眼镜产品出口达9.1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02%。从出口金额来看:太阳镜、老视镜等成镜出口5.78亿美元,占总额的63.18%,比上年增长13.9%(其中太阳镜3.57亿美元,占总额的38.95%,比上年增长7.35%)。
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对太阳镜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江苏、浙江等6个省、直辖市60家企业的79种产品,合格72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1.1%。
本次抽查的7种不合格产品中,就有6种是代理商的产品。我国太阳镜企业一般可分为:一是有加工制造能力的生产企业或产销分开但统一管理的集团公司;二是自己提供款式和技术要求,向太阳镜生产工厂批量定做眼镜,然后冠以自己的品牌的定牌加工企业;三是获得品牌代理权的代理商。
本次抽查出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太阳镜类别未标或错标、达不到明示的防紫外功能。没有出现造成配戴者行路安全和影响视力健康的产品,目前国内大中型企业生产的太阳镜所用的镜片材料都能达到我国现行标准的要求,这些工厂的产品主要销售到大中型眼镜店或商场,消费者可以放心地选购。
一副符合我国现行标准的太阳镜,在防紫外方面,只能说是“达到一般要求”。只有经过特殊加工的太阳镜,才会具有防紫外、抗冲击等附加防护性能。在本次抽查的79种产品中,明示具有防紫外功能的产品有50种,占抽查产品总数的63%,经检测,大部分的产品都能达到防紫外的效果,仅有2种产品不合格。从近几年国家对太阳镜抽查结果看,明示具有防紫外功能的太阳镜,性能指标有了很大提高。
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产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技术监督部门对不合格企业依法加大后处理力度,并进行曝光。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好的企业及产品进行宣传以引导消费。同时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对太阳镜标准的宣贯,确保太阳镜的生产企业、供应商和零售店都能熟悉标准,促进行业总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一、选购常识
根据各自的喜好和不同的用途来选择太阳镜,但最根本的是要从保障配戴者的安全及视力不受到损伤的基本原则出发。减少强光刺激、视物清晰不变形、防紫外、对颜色识别不失真、准确辨识交通讯号,应该是太阳镜的基本功能。若上述功能有缺陷,轻则起不到太阳镜的作用,重则会产生头晕、眼睛酸胀等不适应症状,所以在选择太阳镜时,不能只注重款式,而忽视其内在质量。消费者在选购太阳镜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明确自己选购太阳镜的目的
目前在市场销售的太阳镜主要有二种类别,一类是“遮阳镜”,人在阳光下通常要靠调节瞳孔大小来调节光通量,当光线强度超过人眼调节能力,就会对人眼造成伤害。遮阳镜能起到遮挡阳光的作用,以减轻因眼睛过度调节造成的疲劳或由强光刺激造成的伤害;另一类是“浅色太阳镜”,也是近几年比较流行的品种,主要起到装饰作用,当阳光不强烈的时候也可使用。浅色太阳镜由于其色彩鲜艳、丰富,款式新颖、多样,受到了年轻人的宠爱。对于这一类产品,如果没有科学的理解,会给使用者带来不利的影响。比如,长期配戴某些色彩的眼镜会导致人眼疲劳,如果配戴者误把这类眼镜也当遮阳镜用,不但起不到遮阳的效果,还可能损伤人的眼睛。
我们要选购太阳镜,首先要确定自己选购的目的是为遮阳、还是为了搭配服饰、起装饰作用?除了遮阳以外,是否还有防紫外功能方面的要求?对镜片的安全性能有无特殊要求?只有明确这些目的,再结合款式和戴在本人脸部的实际效果,才能购买一副合适的太阳镜。
2、学会看懂产品标识
一副符合我国现行标准的太阳镜,并不一定具有防紫外或抗冲击等附加的防护性能。只有当产品上有明示性能时,才会对这些指标进行考核。
a)有关防紫外功能的标识
紫外线是指波长在200nm~380nm之间的太阳光线,包括三类:UVA波段为315nm~380nm,UVB波段为280nm~315nm,UVC波段为200nm~280nm。到达地球表面的太阳光线(290nm~2000nm)中紫外线约占13%,其中UVA占97%,UVB占3%,UVC接近于0。紫外线对人眼的损伤主要决定于紫外线的波长、辐射时间和辐射强度以及人眼自身防卫机制的强弱,角膜、晶状体是最常受到紫外线损害的眼部组织,日光性角膜炎和角膜内皮损伤、日光性白内障是与之最相关的眼部疾病。为了保护眼睛的健康,可以选择具有防紫外功能的太阳镜,尽量消除380nm以下的紫外线。选购时应特别注意玻璃镜片的防紫外功能,从抽查统计情况来看,玻璃片很难完全达到防紫外的要求。
b)有关安全性能的标识
具有安全防护性能的太阳镜,其镜片采用诸如PC片等抗冲击的材料制作,在标签和说明书上往往会标上“有抗冲击性能”、“通过美国FDA认证”、“符合欧美最高标准”等等,如果产品能达到标识上的要求,对于摩托车手、驾驶员等对安全性能有特殊要求的消费者就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消费者购买产品时应索取完整的包装,并将其保存好,这些是制造厂对产品性能的承诺。或让商家将这些附加的防护功能注明在发票上,一旦发生纠纷,就不至于因缺乏证据而被动。
c)镜片颜色深浅要符合使用目的
镜片颜色深浅的选择,应视所需活动的场所而定,针对不同的光源和场合,镜片的颜色会影响遮光效果。要使太阳镜能有效遮挡夏季强光,眼镜的颜色应有足够的深度,但骑车或驾车者,不要选择颜色太深的镜片。
二、鉴别常识
消费者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来简单地辨别一下镜片的内在质量:
1、镜片的度数应满足对平光镜片的要求,并且不应有影响视力的光学疵病。简便的鉴别方法为,可将太阳镜置于眼前,透过镜片观察远处目标,如窗框或门框等,再将眼镜上下前后移动,目标不应有摆动及波浪形变形。也可以在日光灯下观察太阳镜镜片表面的灯管影像,移动太阳镜使灯管影像出现在镜片的不同部位,灯管影像不变形为最佳,目前市场上的偏光太阳镜,大部分是使用厚度为0.7mm的树脂偏光镜片,由于镜片薄,在装配中很容易产生变形,选购时应特别注意。
2、镜片的颜色不能偏,应使周围环境的颜色不失真。在没有配戴太阳镜前,先观察红、绿、黄等颜色的物体,然后戴上太阳镜,观察同样的物体,两次观察的颜色不能偏色,否则会降低识别交通信号灯的能力。对于镜片为彩色的太阳镜特别应注意此项的鉴别。
三、使用常识
太阳镜配戴不当易患眼疾,阴天和在室内没有必要戴太阳镜。有些人不分场合,不论太阳光强弱,甚至在黄昏、傍晚以及在看电影、电视时也戴着太阳镜,这必然会加重眼睛调节的负担,引起眼肌紧张和疲劳,使视力减退、视物模糊,严重时会出现头晕眼花、不能久视等症状。对于视觉系统发育尚不完善的婴儿、儿童等不宜配戴太阳镜。
除了玻璃片的太阳镜外,其它的太阳镜镜片材料耐磨性不高,使用者应经常注意太阳镜的表面情况,当磨损影响清晰度时,应及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