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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唐代岭南文明发展的区域不平衡性早已成为学界共识,其中散布于偏远深山、尚未充分汉化的俚僚土著,中原文献史料往往以"溪洞"这一带有某种文化偏见或贬意的特定术语,来描述和概括其相对原生态的居住聚落空间与生活方式。溪洞土民的族群结构、社会生态及其与汉文化的交通等问题近年来多为学者所关注。[1]而本文则试图通过对唐代判文中相关材料的解读和分析,为进一步探讨上述问题提供更多的视角和线索。《文苑英华》卷五三〇收有"水石类银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