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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多方面入手论证环境权从应有权利迈向法定权利的必然性,对环境权的定义和内容加以总结和归纳,明确环境权的主体,客体及其私权性质,环境权是人权的一部分,根据社会契约论的观点,论证环境权是人们的固有权利,是应有权利,是自然权利。再结合我国的立法现状得出结论,要寻找现在人们所面临的很多环境问题无法救济的出路,就是使公民环境权成为一项法定的权利,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公民环境权的内容及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