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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河北省衡水市指标到校的中招改革,发端于衡水示范性高中。衡水中学是省级中学,招生范围为桃城区。上世纪90年代末,桃城区的人口大约40万,城区和农村人口各占一半。然而,进入衡水中学的学生中,城区生源占了97%以上,农村生源少之又少。但是,少数农村学生进入衡水中学后学习进步幅度却远大于城区的一些高分学生。这一现象引起了办学者的思考: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差,师资力量薄弱,如果全区用同一个分数线统一录取,可能会埋没不少农村学校的孩子。于是,时任衡水中学校长李金池提出,单独拿出一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给农村初中学校,降分录取成绩比较优秀的农村学生。在得到市教育局的同意后,1998年,衡水中学将招生指标的20%分配到桃城区农村初中。后来的几年,衡水中学对这一政策不断调整,由把招生指标只分配到农村初中,发展到分配给区域内城乡所有初中,分配比例也逐年提高,到2004年,衡水中学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比例达50%。这些可以降分录取的学生被称为公助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