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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数据统计,2021年3月至5月,银行在理财业务方面收到16张罚单,合计罚没3.725亿元,其中机构合计罚没3.722亿元,个人合计罚没31万元。典型违规行为包括理财销售内控管理不到位、违规开展理财及同业业务、理财产品信息披露问题、理财产品投向违规、合作机构选择违规及理财资金使用违规等方面。
从处罚公示日期来看,今年5月为银行理财业务受罚“重灾区”,5月的理财罚单高达10张。其中,5月21日银保监会一连公布8张理财罚单,此次处罚源自2018年银保监会开展的专项检查,涉及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东亚银行(中国)等5家银行,且每家银行受罚金额均超千万。
对罚单分布进行分析,国有大行方面,工商银行收到2张理财业务罚单,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分别收到1张罚单。全国股份制银行方面,渤海银行收到2张理财罚单,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各收到1张罚单。
销售管理违规、理财信披不合规
据数据,2021年3月至5月,银行理财在销售环节的违规情形包括理财销售管理不到位、违规销售理财产品、面向一般个人客户销售不适当产品等。
有三家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由于面向一般个人客户销售不适当的理财产品被罚。简而言之,处罚的原因为没有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从而造成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极有可能对投资者利益造成损害。
除此之外,近三个月以来,理财业务受罚金额最高的三张罚单均有信息披露问题上榜,主要针对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不到位等问题。监管也对银行理财信息披露提出更高要求,理财销售新规进一步厘清了理财公司、代理销售机构和投资者三方权责,明确投资者与产品进行匹配以及理财公司在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责任。
“零售之王”招行违规案由数居首
今年3月至5月,从理财业务(包括代销业务)违规案由數量来看,以招商银行最多,多达19条。5月21日,招商银行因财富管理业务中的理财业务、同业业务等业务中的27项违规被中国银保监会罚款7170万元。
作为“零售之王”,招行被重罚警示意义重大,一些此前灰色地带的做法也随着此次处罚明确列入违规地带。例如此前利用理财产品准备金调节收益,以使得理财产品达到预期收益率的做法在行业内并不少见,此次处罚意味着该做法明确不合规。
值得一提的是,理财产品承接表内类信贷资产这种变相“擦边球”行为也被罚了。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本行主承销的债券虽然此前并未禁止,但若发债企业也是银行授信客户,则涉嫌表内资产表外转移,监管套利。
招行还有多个处罚案由涉及未执行合格投资者标准,包括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理财产品未执行合格投资者标准、面向不合格个人投资者销售投资于高风险资产或权益性资产的理财产品、高净值客户认定不审慎等。据罚单内容,招行还通过关联非银机构的内部交易,违规变相降低理财产品销售门槛。不严格执行合格投资者标准,将导致理财产品被销售给不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案由“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理财产品未执行合格投资者标准”涉及向上穿透识别理财合格投资者。按照资管新规要求,多层嵌套资产管理产品应向上识别产品的最终投资者。理财产品投资信托计划,也需要向上穿透识别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是否符合信托投资者标准。比如信托投资者标准是100万起售,那么银行理财亦需是100万起售的要求。
招行此次理财业务被重罚并不是“孤案”,近年来该行理财业务已收到多张罚单,该行呼和浩特分行、南昌分行、聊城分行、赣州分行、泉州分行、厦门分行等多家分行都曾因理财业务违规收到过监管罚单,违规情形包括:理财和代销产品宣传材料管理不合规;理财“双录”未完整记录销售全过程;在销售理财、代销产品以及结构性存款时代客操作。
除机构被重罚外,此次招行相关负责人也被处罚,时任招商银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魏青因对招商银行未按要求向监管机构报告理财投资合作机构、被监管否决后仍未及时停办业务行为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