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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保障。民政部门所承担的社会保障任务主要为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是一种兜底的生活保障。传统的民政工作承担着对军人和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伤残军人的优抚安置保障,对城乡贫困孤寡残疾人员的社会福利和五保供养保障、对城乡贫困群众的生活救济保障、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救助保障、对遭受自然灾害的灾民的灾害救助保障等任务,所保障的对象约占总人口的5%左右。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需要救助的人员不断增加,民政部门又承担起面向全体困难群体的城乡低保制度、大病救助制度等新的保障任务,与劳动保障部门的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