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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驻粤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精神,促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以下简称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