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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采用共同配送方式能够为中小连锁零售企业带来低成本的配送运输、高质量的服务、高效的物流运作、较高的客户满意度等,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文章对我国中小企业实行共同配送所面临的问题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并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共同配送 问题 建议
“共同配送”的概念兴起于日本,又叫协同配送、联合配送。其实质是企业间为了实现资源共享,在互信互利的合作基础上,通过整合,以策略联盟、协同组合、物流共同化等合作方式共享有限的资源,对不同商品进行优化组合后进行配送,以此来提高物流服务水平,降低配送成本,提高获利能力,快速反馈信息,提升整个社会商品高效流通的配送,进而促进商业环境现代化及整体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
一、我国中小连锁零售企业应用共同配送存在的问题
1.企业间的信任与信息保密问题。共同配送功能的充分发挥十分依赖于企业部分经营信息的共享,难以保证保护各企业的商业机密。正是出于这一点,目前我国许多零售企业对参与共同配送还抱着犹豫的态度。
2.参与共同配送企业的协调问题。一般来说共同配送是在可以满足各个企业的物流配送需求的前提下建成的,然而当企业真正实施共同配送时,每个企业都会优先考虑自己企业的配送需求,在自己的需求得到满足后才会考虑到其他企业的配送需求,同时各个企业对自己货物的配送的时间、地点、数量、安全方面的要求千差万别。
3.成本收益的分配问题。共同配送实现了资源共享,但是共同配送所产生的效益在参与方之间进行分配时缺乏客观标准,不能够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分摊成本费用时更易互相扯皮,费用分担的问题成为实施共同配送的一个障碍。
4.缺乏法律及政策支持。共同配送在发达国家的蓬勃发展离不开本国相应法律、政策的支持。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中小型流通企业的明确政策支持,这些给共同配送的采用造成了一定的障碍。例如:我国目前的税收政策不利于共同配送的发展。连锁企业自营配送,按政策规定无须交税,而组建共同配送组织,按现行的税收政策,就需要交税,这增加了中小型零售企业的负担,也改变了共同配送降低物流成本的初衷。
5.信息服务落后。共同配送的实施很大程度上依赖其发达的、先进的通信系统、数据处理系统和信息交换系统。我国大部分零售企业对信息系统的认识仅停留在POS系统和简单的财务统计软件上,企业的物流配送信息系统几乎没有。在信息资源共享方面,也只限于企业内部,对外部提供信息的功能很少。
二、实施共同配送的建议
1.国家加大支持力度
(1)建立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应抓紧制订和修订维护公平竞争、推进流通结构调整、促进现代流通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所需的法律法规。重新审视并修改现行的有关土地取得的法律法规,在审批、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措施,以降低个企业的土地取得成本。(2)拓宽融资渠道。国家在建设共同配送中心的资金上给予扶持,同时各规模不一的连锁企业也可以共同出资以股份制的形式建立共同配送中心。使共同配送建设项目投资趋于多元化和社会化,加大基础设施和设备的技术改造投入,提高共同配送中心的技术装备水平。
2.信息技术方面
(1)加快物流信息系统和标准化的建设。由于管理体制上的原因,我国至今未形成统一的物流信息系统,因此应该把建设物流信息系统和制定物流技术标准放在优先的地位来抓好。加快我国信息化建设,加大国内开发物流应用软件的投入,促进连锁企业信息的交流,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2)构造物流系统信息化,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实现与企业经营的整合。连锁零售企业应尽快建立适合企业需要的管理信息系统(MIS)、电子订货系统(EOS)、电子数据交换(EDI),有助于为连锁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实现总部与连锁分店、配送中心、供应商的实时联系,实现商品信息共享,在电子订货、商品验收、退货、促销、变价、结算、付款等环节提供协同支持,提高连锁企业的经营效率。通过信息流对物流、资金流的整合、优化和及时处理,实现有效的物流成本控制。
3.企业物流能力建设
(1)确定适合企业自身的共同配送模式。采用适当的配送模式,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整合内外部资源,提高物流效率。目前我国零售企业的物流配送,商品共同配送率不足50%,物流体系普遍不健全。同时中小企业在资本投入和融资渐难的背景下,投资自建配送中心相当困难。加之当前国内社会物流服务整体水平还比较低,社会物流服务水平一时未能跟上经济发展的需要,完全依靠社会所提供的3PL服务或物流全程服务尚不现实。因此,笔者以为目前适合我国中小连锁零售企业的共同配送模式是产批组合型异产业共同配送、中小型零售企业的批零共同配送和靠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的共同集配。(2)加强配送中心的建设。配送中心作为共同配送运作的基础设施,构成共同配送活动的神经枢纽,对实施共同配送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于中小连锁零售企业而言,建设配送中心花费巨大。因此,笔者以为,由政府牵头,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合各中心城市的商品批发市场和物流园,零售企业既可以联合拥有比较完善物流设施和大量仓储面积以及比较成熟购销网络的批发企业与储运企业,也可以自己联合出资,按照不同地区和商品群划分,建立共有的配送中心,从而实现高频度、多批次、多品种、小单位配送,将商品以最新鲜的状态提供给每一位消费者。
参考文献:
[1]孙前进:政府在物流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中国物流与采购,2003,20:44~46
[2]黄 冉:共同配送在自愿连锁业态中的应用研究:[硕士论文],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6
[3]宋心宇:国内连锁企业实行共同配送面临的问题及建议,山西科技,2006,5:64~65
[关键词] 共同配送 问题 建议
“共同配送”的概念兴起于日本,又叫协同配送、联合配送。其实质是企业间为了实现资源共享,在互信互利的合作基础上,通过整合,以策略联盟、协同组合、物流共同化等合作方式共享有限的资源,对不同商品进行优化组合后进行配送,以此来提高物流服务水平,降低配送成本,提高获利能力,快速反馈信息,提升整个社会商品高效流通的配送,进而促进商业环境现代化及整体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
一、我国中小连锁零售企业应用共同配送存在的问题
1.企业间的信任与信息保密问题。共同配送功能的充分发挥十分依赖于企业部分经营信息的共享,难以保证保护各企业的商业机密。正是出于这一点,目前我国许多零售企业对参与共同配送还抱着犹豫的态度。
2.参与共同配送企业的协调问题。一般来说共同配送是在可以满足各个企业的物流配送需求的前提下建成的,然而当企业真正实施共同配送时,每个企业都会优先考虑自己企业的配送需求,在自己的需求得到满足后才会考虑到其他企业的配送需求,同时各个企业对自己货物的配送的时间、地点、数量、安全方面的要求千差万别。
3.成本收益的分配问题。共同配送实现了资源共享,但是共同配送所产生的效益在参与方之间进行分配时缺乏客观标准,不能够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分摊成本费用时更易互相扯皮,费用分担的问题成为实施共同配送的一个障碍。
4.缺乏法律及政策支持。共同配送在发达国家的蓬勃发展离不开本国相应法律、政策的支持。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中小型流通企业的明确政策支持,这些给共同配送的采用造成了一定的障碍。例如:我国目前的税收政策不利于共同配送的发展。连锁企业自营配送,按政策规定无须交税,而组建共同配送组织,按现行的税收政策,就需要交税,这增加了中小型零售企业的负担,也改变了共同配送降低物流成本的初衷。
5.信息服务落后。共同配送的实施很大程度上依赖其发达的、先进的通信系统、数据处理系统和信息交换系统。我国大部分零售企业对信息系统的认识仅停留在POS系统和简单的财务统计软件上,企业的物流配送信息系统几乎没有。在信息资源共享方面,也只限于企业内部,对外部提供信息的功能很少。
二、实施共同配送的建议
1.国家加大支持力度
(1)建立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应抓紧制订和修订维护公平竞争、推进流通结构调整、促进现代流通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所需的法律法规。重新审视并修改现行的有关土地取得的法律法规,在审批、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措施,以降低个企业的土地取得成本。(2)拓宽融资渠道。国家在建设共同配送中心的资金上给予扶持,同时各规模不一的连锁企业也可以共同出资以股份制的形式建立共同配送中心。使共同配送建设项目投资趋于多元化和社会化,加大基础设施和设备的技术改造投入,提高共同配送中心的技术装备水平。
2.信息技术方面
(1)加快物流信息系统和标准化的建设。由于管理体制上的原因,我国至今未形成统一的物流信息系统,因此应该把建设物流信息系统和制定物流技术标准放在优先的地位来抓好。加快我国信息化建设,加大国内开发物流应用软件的投入,促进连锁企业信息的交流,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2)构造物流系统信息化,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实现与企业经营的整合。连锁零售企业应尽快建立适合企业需要的管理信息系统(MIS)、电子订货系统(EOS)、电子数据交换(EDI),有助于为连锁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实现总部与连锁分店、配送中心、供应商的实时联系,实现商品信息共享,在电子订货、商品验收、退货、促销、变价、结算、付款等环节提供协同支持,提高连锁企业的经营效率。通过信息流对物流、资金流的整合、优化和及时处理,实现有效的物流成本控制。
3.企业物流能力建设
(1)确定适合企业自身的共同配送模式。采用适当的配送模式,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整合内外部资源,提高物流效率。目前我国零售企业的物流配送,商品共同配送率不足50%,物流体系普遍不健全。同时中小企业在资本投入和融资渐难的背景下,投资自建配送中心相当困难。加之当前国内社会物流服务整体水平还比较低,社会物流服务水平一时未能跟上经济发展的需要,完全依靠社会所提供的3PL服务或物流全程服务尚不现实。因此,笔者以为目前适合我国中小连锁零售企业的共同配送模式是产批组合型异产业共同配送、中小型零售企业的批零共同配送和靠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的共同集配。(2)加强配送中心的建设。配送中心作为共同配送运作的基础设施,构成共同配送活动的神经枢纽,对实施共同配送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于中小连锁零售企业而言,建设配送中心花费巨大。因此,笔者以为,由政府牵头,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合各中心城市的商品批发市场和物流园,零售企业既可以联合拥有比较完善物流设施和大量仓储面积以及比较成熟购销网络的批发企业与储运企业,也可以自己联合出资,按照不同地区和商品群划分,建立共有的配送中心,从而实现高频度、多批次、多品种、小单位配送,将商品以最新鲜的状态提供给每一位消费者。
参考文献:
[1]孙前进:政府在物流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中国物流与采购,2003,20:44~46
[2]黄 冉:共同配送在自愿连锁业态中的应用研究:[硕士论文],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6
[3]宋心宇:国内连锁企业实行共同配送面临的问题及建议,山西科技,2006,5:6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