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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美国美联社诉费雷尔一案与《总理在汶川》著作权纠纷所反映的那样,艺术领域照相写实主义的出现,给著作权法带来了新的课题。在越来越多的艺术家通过转让美术作品原件的方式从中获利的同时,源相片著作权人在现有《著作权法》下却无法从中分享利益,利益天平在走向失衡。本文从照相写实主义对著作权理论的冲击出发,对我国《著作权法》上的应对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