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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需就自己的主张向法院提出证据并予以证明,这是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如果没有达到证明标准使法官形成内心确信,就要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这是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但法官按举证责任作出的裁判虽然有法律依据却不一定符合实体公正。故而,为了使审判权运行的结果更贴近实体公正,本文致力于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取证、法官依申请调查取证和证人保护方面对如何尽量避免法官按举证责任作出裁判进行完善方案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