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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津政办发[2012]7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2年7月1日天津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老龄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