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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社会规律的主体性”,这是近年来一些论者的热门话题。提出这一命题的同志认为:“自然是客体,人是主体”,“在人与自然这一最高关系中,主客体的区别是绝对的。”承认人是主体,也就意味着承认“社会是主体”,“社会运动是主体的运动。”于是断言:“社会规律是自为的规律,”“社会规律有主体性。”并且认为,只有承认社会规律的主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