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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台政办发[2008]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台州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关于全面开展水环境整治的决议》,经市政府研究,2008年全市计划完成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912家,治理河道566.587公里,对106家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搬迁或关停,对市区4个区块再分流、再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