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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嘉兴市五(县、市)二区政府先后推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各级路长和路长日常工作机构,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组织体系,确保全市7453公里农村公路高效运转。据悉,由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总路长,其他县(市、区)领导分别担任县道的路长;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任乡级总路长,其他镇(街道)领导担任乡道的路长;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村级路长。实行各级路长对总路长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路长责任分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