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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与此相适应采取的会计政策是:在存货流动的计价上允许实行后进先出法;在固定资产的折旧上,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法。这些方法的采用肯定会减轻或部分消除物价变动(主要是物价上涨)对企业的影响。但是,它还没有真正贯彻和体现谨慎原则,最主要的是仍然坚持历史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