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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西省农业厅与设区市农业局分别签订了《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进一步细化了各设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主要责任、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和追究措施。《责任状》中明确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制度。省农业厅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设区市农业局年度绩效考核目标项目.不定期对各设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年终进行绩效考核排名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