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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宋代理学家经由两种路径来论述诗文:一是文道论,二是性情论。基于文道论之视阈,他们往往重道轻文,以“道”为大体,视“文”为小用;而以性情论为根据,则重文学的艺术性,要求作家涵养性情、感发志意,“性其情”而賦予文学超越性。从这两个维度综合考察,可见理学家对待诗文或轻视或重视的双重态度。
关键词:理学 文道 性情
两宋理学,又称道学,是返本开新发展起来的新儒学,也是宋型文化代表性思想形态。它吸收了佛学造理入微、博大渊深的一面,而将以孔孟所代表儒学思想推向精微完密。其论体用合一,辨性命之精微,以独特的眼光观照文艺,提出了别致的诗文理论。理学家对待诗文的态度并不严整一贯,盖缘于他们经由两种路径来论述诗文:一是文道论,二是性情论。基于文道论之视阈,他们往往重道轻文,以“道”为大体,视“文”为小用;而以性情论为根据,则重文学的艺术性,要求作家涵养性情、感发志意,“性其情”而赋予文学超越性。[1]
一
文道论是中国古代文论的一个重要命题,历史上有内涵丰富的文道论知识谱系。其代表如刘勰的《文心雕龙》,该著建构了“原道—征圣—宗经”的模式,明确提出文“与天地并生”,乃“道之文”的典型性观念。[2]延至宋初,柳开、石介、孙复等人,着眼于文章之致用功能,而强调文的工具性,要求以古道为依据,继承文学原道、宗经之传统,反复标举文道说以革新古文。他们倡导的古文理论,一方面将文的范围限定在政教之内,强调文的公共性与实用性;一方面将文的根本建立在儒道之上,推崇六经的文学典范意义。其目的是强化文以载道功能,彰显文道的普遍性与根本性。他们的古文观明显有缺陷,既在理论上不圆融,也在趣味上显狭隘,却对后来道学家影响很大。
北宋周敦颐就从文道关系立论,依据道的崇高地位而视文为陋。其有文曰:
文所以载道也。轮辕饰而人弗庸,徒饰也;况虚车乎!文辞,艺也;道德,实也。笃其实,而艺者书之,美则爱,爱则传焉。贤者得以学而至之,是为教。故曰:“言之无文,行之不远。”然不贤者,虽父兄临之,师保勉之,不学也;强之,不从也。不知务道德而第以文辞为能者,艺焉而已。噫!弊也久矣![3]
此提出“文所以载道”,有明确的崇道抑文倾向。他进而曰:“圣人之道,入乎耳,存乎心,蕴之为德行,行之为事业。彼以文辞而已者,陋矣!”[4]在我国思想文化传统中,道的地位历来至高无上,即便发展至两宋理学,其论调仍无根本改变。在这种思维模式的制约之下,文辞文艺只有修饰性的小用。
但毕竟圣人孔子并无轻视文饰之意,反而阐说《诗》篇章句之艺术精蕴;且儒家六艺之中还有吟咏情性的诗教,这就给后人从正面扶植诗文提供理据。周敦颐吸收孔子《诗》说思想,从体道修身所获致的乐境出发,指出诗文所蕴涵的气韵趣味,则非完全排斥文学的艺术性。据说他并不剪除居所窗前的青草,为的是从中体察天地生生之气象。另据程颐、程颢的相关著作之回忆,周敦颐“每令寻颜子、仲尼乐处”。[5]程颢正是受周敦颐思想言行的教化感染,乃“吟风弄月以归,有吾与点也之意”。[6]可见,作家涵泳道德所得性情气象,正与乐境相通而有诗心文意。只是,周敦颐未认识到:道德与性情相通,性情与诗意相通,道德与诗意相通;因而,道德与性情在文论中时有分离,这就为后人歧解诗文埋下伏笔。
程颐、程颢侧重文道关系,将性情限定在修身范围内。尽管其语录注意文学性表达,常用形象的比喻来阐道说理;然而,一旦对文学形成理性认识,则断然认定“作文害道”,视文学为“玩物”,担心“玩物丧志”。[7]他们将“今之学”分三类,而将文章之学列为最末等:“一曰文章之学,二曰训诂之学,三曰儒者之学。”[8]具体说,儒者之学崇尚理道,用以维系世道人心;文章之学专务章句,无补于“养情性”甚至被推崇的韩愈、杜甫,都难免被道学家批评嗤点,韩愈作文被斥为“倒学了”,杜甫诗句被视为“闲言语”。[9]这是将文限定为言辞修饰,而不可企及至高无上的道。由于文、道的地位悬殊,就很难给文肯定性评判。此观念影响深远,至南宋陆游犹曰:“文词害道第一事,子能去之其庶几。”[10]
理学家以道为标准来论文章,将必然导致文章被轻视贬低。然而,出于文以载道的实用目的,又不能完全无视文法技巧。这是因为,宋代理学家在重视修身论道之外,还在教学层面训导诸生以应科考,需要编撰文章选本,用来教习作文之法。为达作文明理目标,就需追求义正辞达。由于以圣人之道为是非标准,就只能戴着镣铐作有限发挥;而其取胜之道,反在技艺层面。
因此,文章作为明道的工具,其技法就应引起关注。如吕祖谦作《左氏博议》,作为诸生课试的参考范本;同时编选《文章关键》,标举文章范本以供仿习,随文评点,提举纲目,分析句法,指示品读应当留心处,揣摩作文的方法门径。这种针对文章范本的圈点评议,能使抽象理论落实在技法之中,不仅有较强的适用性,而且有利于普及推广。此外,真德秀《文章正宗》、谢枋得《文章轨范》,也是理学家所编文章选本中影响较大的书目。《文章正宗》共三十卷,分辞命、议论、叙事、诗歌四类,标举明义理、切世用的文学主张。《文章轨范》共七卷,所选文章凡六十九篇,其中唐宋文占绝大部分,而韩愈文所占比重尤高。尤其有意味的,是其卷次标目:卷一至卷二为“放胆文”,卷三至卷七为“小心文”,大多文章有批注圈点,不乏精到中肯的见解。
随着此类评点的积累,其写作法就逐步显明;若将之集中整编起来,就形成了文章学专书。如《文章精义》《文则》,就是此类早期文章学论著;众理学家的文章观,赖以获得集中表述。总之,理学家的诗文选本兼备选与评,体现选家与评家的眼光与主张,是文章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后世评点之学影响深远。但因局限于科场实用与理学视阈,其识度难免偏狭浅小和琐碎刻板。
二
邵雍是位著名的理学家,同时也是诗人和诗论家。其诗论观点及语料较为零散,而集中表述于《击壤集序》。他侧重从性情来论说诗歌,所论内涵宏富、义理精微。大抵以性情为关节点,构建一系列诗学概念;因以界定诗歌体性,呈现出别样的旨趣。其《击壤集序》曰: 《击壤集》,伊川翁自乐之诗也。非唯自乐,又能乐时,与万物之自得也。伊川翁曰:子夏谓:“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声成其文而谓之音。”是知,怀其时则谓之志,感其物则谓之情,发其志则谓之言,揚其情则谓之声,言成章则谓之诗,声成文则谓之音;然后闻其诗,听其音,则人之志情可知之矣。[11]
此是捡拾《诗大序》“言志”旧说,而细分为志、情、言、声、音诸项;却并无真切的创作体验,显然是理性分析的结果。出于理道的归趣,他不是张扬情感;而用天下大义来抑制情感,以防止诗人“溺于情好”。其下文曰:
且情有七,其要在二。二,谓身也、时也。谓身,则一身之休戚也;谓时,则一时之否泰也。一身之休戚,则不过贫富贵贱而巳;一时之否泰,则在夫兴废治乱者焉。是以仲尼删诗,十去其九。诸侯千有余国,《风》取十五;西周十有二王,《雅》取其六。盖垂训之道,善恶明著者存焉耳。近世诗人,穷戚则职于怨憝,荣达则专于淫泆。身之休戚,发于喜怒;时之否泰,出于爱恶。殊不以天下大义而为言者,故其诗大率溺于情好也。噫!情之溺人也,甚于水。[12]
因其宗旨是垂训圣道、明著善恶,故而警示“情之溺人也甚于水”。也正是出于这种理道考量,其性情诗论乃先性而后情。其下文曰:
性者,道之形体也,性伤则道亦从之矣;心者,性之郛廓也,心伤则性亦从之矣;身者,心之区宇也,身伤则心亦从之矣;物者,身之舟车也,物伤则身亦从之矣。是知以道观性,以性观心,以心观身,以身观物;治则治矣,然犹未离乎害者也。不若以道观道,以性观性,以心观心,以身观身,以物观物;则虽欲相伤,其可得乎!若然,则以家观家,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亦从而可知之矣。
他说“性者,道之形体”,就是要突出性的中心地位,推导出“以性观性”“以物观物”之思理,从而去除“情累”以消泯诗家的主体性。其下文曰:
诚为能以物观物,而两不相伤者焉,盖其间情累都忘去尔;所未忘者,独有诗在焉。然而,虽曰未忘,其实亦若忘之矣。何者?谓其所作异乎人之所作也。所作不限声律,不沿爱恶,不立固必,不希名誉,如鉴之应形,如钟之应声。其或经道之余,因闲观时,因静照物,因时起志,因物寓言,因志发咏,因言成诗,因咏成声,因诗成音,是故哀而未尝伤,乐而未尝淫。虽曰吟咏情性,曾何累于性情哉![13]
由此邵雍归结说,诗虽是吟咏情性;但不可“累于性情”,也就是不能伤性害道。
总之,诗人应限制情感的表现,使不伤害自发自主之性。这是理道对情感的超越,彰显了性情诗说之节度;而诗家对诗歌自发自主之性的体认,则偏尚无累自得、平和自然之风调。
三
朱熹诗文理论是理学家文学观的集成,系统综合了文道论与性情论两大论旨,既有深微之见,也有若干歧误。
朱熹在诗论方面,主张诗本缘于情。这是就诗之本体范畴,所作的探本求源之论。其有文曰:
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夫既有欲矣,则不能无思;既有思矣,则不能无言;既有言矣,则言之所不能尽,而发于咨嗟咏叹之余者,必有自然之音响节族而不能已焉。[14]
朱熹继承了性情诗说传统,而又对情感作中性之把握:它感动于物,也持正于性;既可陷溺,也可超拔;可善亦可恶,有正邪是非。总之,情可立足于德性,也可牵累与外物;故而说诗要看情之趋向,而贵在秉持性情之中正。换言之,诗虽出于物感,然终不违心性。故有文曰:
人之生,不能不感物而动,曰感物而动,性之欲也,言亦性所有也。而其要系乎心君宰与不宰耳。心宰,则情得其正,率乎性之常,而不可以欲言矣;心不宰,则情流而陷溺其性,专为人欲矣。[15]
这揭示诗歌吟咏性情的本质,肯定其涵养心性之价值功能;但只给情感预留次要位置,且防止其陷溺而流荡忘返,至于诗歌的声律技艺,则更在轻视排斥之列。
朱熹认为,诗虽感物而兴情,但其主宰却是性。物出自于外,由外而动内;而性本自足,可自主自持。盖感物而动,因境而变,情感常趋于波动,自不免怨怼不平;然守性自持,涵养心性,却能超然于物外,常保吃平和从容。与此相应之风格论,他便追求超然平和。出于此识度,他评屈原曰:“原之为人,其志行虽或过于中庸而不可为法,然皆出于忠君爱国之诚心;原之为书,其辞旨虽或流于跌宕怪神,怨怼激发而不可为训,然皆出于缱绻恻怛、不能自已之至意。虽其不知学于北方,以求周公、仲尼之道;而独驰骋于变风、变雅之末流,以故醇儒庄士或羞称之。”[16]这是说,屈原辞赋虽出于一己之诚心,但其“怨怼激发”并不可取;因为这有失于性理之明,与超然平和之志趣悬隔。相对于传统诗学“发乎情止乎礼义”之说,朱熹以性理论诗体现了理学家的文学精神。
至于文章理论方面,朱熹主张以道为本,既以道为文的本根本原,也以道为文的价值标准。其有文曰:
道者文之根本,文者道之枝叶,惟其根本乎道,所以发之于文者皆道也。三代圣贤文章皆从此心写出,文便是道。[17]
前人也多论及文道关系,而多能为文章预留地位;但朱熹却以道为根本,以道为最高价值判准,认为文章再好终究难至上乘,而专务文艺则更在下流之列。
朱熹基于这种认识,校正前人的文道观。曾宣称曰:“这文皆是从道中流出,岂有文反能贯道之理!文是文,道是道,文只是吃饭时下饭耳。若以文贯道,却是把本为末。以末为本,可乎?其后作文者皆是如此。”[18]此“文能贯道”观念,既承认道的优先地位,又肯定文的地位与价值,故能兼顾文与道之关系;而标举“文从道中流出”,却意味着有道则万事具足。可见,文的定位价值,终取决于理道。
在朱熹的文章理论中,道处于绝对根本地位;道是万物之本源,也是文章之本源。其要义有两点:其一,文以道为本,文为道之末,反对舍本逐末,或者离本求末;其二,文在道之内,道贯文之中,反对文道分离,也不道外作文。如此,则不仅文的本体在于道,作文的工夫也在于体道。总之,体道而外无余事,体道之中万事足,文显得无足轻重,为文亦不受重视。 因此,朱熹既批评了李汉的“文者贯道之器”说,也否定了欧阳修、苏轼的“文与道俱”说,突出道的绝对地位,以理道来统领一切,使道成为单向度的决定者,而文章则成为无关宏旨者。这样文章势必屈从于理道,从根本上侵蚀了文道分界,取消了文的独立性,挤占文的应有空间。朱熹将道孤悬,而与万物分离,势必使道流于空洞贫乏,而缺少丰富生动的内容。与此相应,其偏执文道观的后果,就难免陷于质木枯槁,如评论苏轼等人文章,其肯定性评价就嫌少。
注 释
[1]程颢,程颐.《二程集》之《程氏文集》卷八,中华书局2004年2月第2版,第577页.
[2]杨明照.《文心雕龙校注》卷一《原道》,中华书局2012年8月第1版,第1页.
[3]周敦颐.《周濂溪集》卷六,《丛书集成初编》本,第117—118页.
[4]周敦颐.《周濂溪集》卷六,《丛书集成初编》本,第24页.
[5]程颢,程颐.《二程集》之《程氏遗书》卷二上,中华书局2004年2月第2版,第16页.
[6]程颢,程颐.《二程集》之《程氏遗书》卷三,中華书局2004年2月第2版,第59页.
[7]程颢,程颐.《二程集》之《程氏遗书》卷十八,中华书局2004年2月第2版,第239页.
[8]程颢,程颐.《二程集》之《程氏遗书》卷十八,中华书局2004年2月第2版,第187页.
[9]程颢,程颐.《二程集》之《程氏遗书》卷十八,中华书局2004年2月第2版,第239页.
[10]陆游.《剑南诗稿》卷五十五,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3月第1版,第794页.
[11]邵雍.《击壤集》卷首,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3月第1版,第3—4页。
[12]邵雍.《击壤集》卷首,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3月第1版,第3—4页.
[13]邵雍.《击壤集》卷首,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3月第1版,第3—4页.
[14]朱熹.《诗集传》卷首,中华书局2017年1月第1版,第1页.
[15]朱熹.《晦庵集》卷六十四,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3月第1版,第230页.
[16]朱熹.《楚辞集注》卷首《楚辞集注目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10月第1版,第4页.
[17]黄士毅编.《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九,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4月第1版,第3251页.
[18]黄士毅编.《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九,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4月第1版,第3253页.
(作者单位: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关键词:理学 文道 性情
两宋理学,又称道学,是返本开新发展起来的新儒学,也是宋型文化代表性思想形态。它吸收了佛学造理入微、博大渊深的一面,而将以孔孟所代表儒学思想推向精微完密。其论体用合一,辨性命之精微,以独特的眼光观照文艺,提出了别致的诗文理论。理学家对待诗文的态度并不严整一贯,盖缘于他们经由两种路径来论述诗文:一是文道论,二是性情论。基于文道论之视阈,他们往往重道轻文,以“道”为大体,视“文”为小用;而以性情论为根据,则重文学的艺术性,要求作家涵养性情、感发志意,“性其情”而赋予文学超越性。[1]
一
文道论是中国古代文论的一个重要命题,历史上有内涵丰富的文道论知识谱系。其代表如刘勰的《文心雕龙》,该著建构了“原道—征圣—宗经”的模式,明确提出文“与天地并生”,乃“道之文”的典型性观念。[2]延至宋初,柳开、石介、孙复等人,着眼于文章之致用功能,而强调文的工具性,要求以古道为依据,继承文学原道、宗经之传统,反复标举文道说以革新古文。他们倡导的古文理论,一方面将文的范围限定在政教之内,强调文的公共性与实用性;一方面将文的根本建立在儒道之上,推崇六经的文学典范意义。其目的是强化文以载道功能,彰显文道的普遍性与根本性。他们的古文观明显有缺陷,既在理论上不圆融,也在趣味上显狭隘,却对后来道学家影响很大。
北宋周敦颐就从文道关系立论,依据道的崇高地位而视文为陋。其有文曰:
文所以载道也。轮辕饰而人弗庸,徒饰也;况虚车乎!文辞,艺也;道德,实也。笃其实,而艺者书之,美则爱,爱则传焉。贤者得以学而至之,是为教。故曰:“言之无文,行之不远。”然不贤者,虽父兄临之,师保勉之,不学也;强之,不从也。不知务道德而第以文辞为能者,艺焉而已。噫!弊也久矣![3]
此提出“文所以载道”,有明确的崇道抑文倾向。他进而曰:“圣人之道,入乎耳,存乎心,蕴之为德行,行之为事业。彼以文辞而已者,陋矣!”[4]在我国思想文化传统中,道的地位历来至高无上,即便发展至两宋理学,其论调仍无根本改变。在这种思维模式的制约之下,文辞文艺只有修饰性的小用。
但毕竟圣人孔子并无轻视文饰之意,反而阐说《诗》篇章句之艺术精蕴;且儒家六艺之中还有吟咏情性的诗教,这就给后人从正面扶植诗文提供理据。周敦颐吸收孔子《诗》说思想,从体道修身所获致的乐境出发,指出诗文所蕴涵的气韵趣味,则非完全排斥文学的艺术性。据说他并不剪除居所窗前的青草,为的是从中体察天地生生之气象。另据程颐、程颢的相关著作之回忆,周敦颐“每令寻颜子、仲尼乐处”。[5]程颢正是受周敦颐思想言行的教化感染,乃“吟风弄月以归,有吾与点也之意”。[6]可见,作家涵泳道德所得性情气象,正与乐境相通而有诗心文意。只是,周敦颐未认识到:道德与性情相通,性情与诗意相通,道德与诗意相通;因而,道德与性情在文论中时有分离,这就为后人歧解诗文埋下伏笔。
程颐、程颢侧重文道关系,将性情限定在修身范围内。尽管其语录注意文学性表达,常用形象的比喻来阐道说理;然而,一旦对文学形成理性认识,则断然认定“作文害道”,视文学为“玩物”,担心“玩物丧志”。[7]他们将“今之学”分三类,而将文章之学列为最末等:“一曰文章之学,二曰训诂之学,三曰儒者之学。”[8]具体说,儒者之学崇尚理道,用以维系世道人心;文章之学专务章句,无补于“养情性”甚至被推崇的韩愈、杜甫,都难免被道学家批评嗤点,韩愈作文被斥为“倒学了”,杜甫诗句被视为“闲言语”。[9]这是将文限定为言辞修饰,而不可企及至高无上的道。由于文、道的地位悬殊,就很难给文肯定性评判。此观念影响深远,至南宋陆游犹曰:“文词害道第一事,子能去之其庶几。”[10]
理学家以道为标准来论文章,将必然导致文章被轻视贬低。然而,出于文以载道的实用目的,又不能完全无视文法技巧。这是因为,宋代理学家在重视修身论道之外,还在教学层面训导诸生以应科考,需要编撰文章选本,用来教习作文之法。为达作文明理目标,就需追求义正辞达。由于以圣人之道为是非标准,就只能戴着镣铐作有限发挥;而其取胜之道,反在技艺层面。
因此,文章作为明道的工具,其技法就应引起关注。如吕祖谦作《左氏博议》,作为诸生课试的参考范本;同时编选《文章关键》,标举文章范本以供仿习,随文评点,提举纲目,分析句法,指示品读应当留心处,揣摩作文的方法门径。这种针对文章范本的圈点评议,能使抽象理论落实在技法之中,不仅有较强的适用性,而且有利于普及推广。此外,真德秀《文章正宗》、谢枋得《文章轨范》,也是理学家所编文章选本中影响较大的书目。《文章正宗》共三十卷,分辞命、议论、叙事、诗歌四类,标举明义理、切世用的文学主张。《文章轨范》共七卷,所选文章凡六十九篇,其中唐宋文占绝大部分,而韩愈文所占比重尤高。尤其有意味的,是其卷次标目:卷一至卷二为“放胆文”,卷三至卷七为“小心文”,大多文章有批注圈点,不乏精到中肯的见解。
随着此类评点的积累,其写作法就逐步显明;若将之集中整编起来,就形成了文章学专书。如《文章精义》《文则》,就是此类早期文章学论著;众理学家的文章观,赖以获得集中表述。总之,理学家的诗文选本兼备选与评,体现选家与评家的眼光与主张,是文章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后世评点之学影响深远。但因局限于科场实用与理学视阈,其识度难免偏狭浅小和琐碎刻板。
二
邵雍是位著名的理学家,同时也是诗人和诗论家。其诗论观点及语料较为零散,而集中表述于《击壤集序》。他侧重从性情来论说诗歌,所论内涵宏富、义理精微。大抵以性情为关节点,构建一系列诗学概念;因以界定诗歌体性,呈现出别样的旨趣。其《击壤集序》曰: 《击壤集》,伊川翁自乐之诗也。非唯自乐,又能乐时,与万物之自得也。伊川翁曰:子夏谓:“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声成其文而谓之音。”是知,怀其时则谓之志,感其物则谓之情,发其志则谓之言,揚其情则谓之声,言成章则谓之诗,声成文则谓之音;然后闻其诗,听其音,则人之志情可知之矣。[11]
此是捡拾《诗大序》“言志”旧说,而细分为志、情、言、声、音诸项;却并无真切的创作体验,显然是理性分析的结果。出于理道的归趣,他不是张扬情感;而用天下大义来抑制情感,以防止诗人“溺于情好”。其下文曰:
且情有七,其要在二。二,谓身也、时也。谓身,则一身之休戚也;谓时,则一时之否泰也。一身之休戚,则不过贫富贵贱而巳;一时之否泰,则在夫兴废治乱者焉。是以仲尼删诗,十去其九。诸侯千有余国,《风》取十五;西周十有二王,《雅》取其六。盖垂训之道,善恶明著者存焉耳。近世诗人,穷戚则职于怨憝,荣达则专于淫泆。身之休戚,发于喜怒;时之否泰,出于爱恶。殊不以天下大义而为言者,故其诗大率溺于情好也。噫!情之溺人也,甚于水。[12]
因其宗旨是垂训圣道、明著善恶,故而警示“情之溺人也甚于水”。也正是出于这种理道考量,其性情诗论乃先性而后情。其下文曰:
性者,道之形体也,性伤则道亦从之矣;心者,性之郛廓也,心伤则性亦从之矣;身者,心之区宇也,身伤则心亦从之矣;物者,身之舟车也,物伤则身亦从之矣。是知以道观性,以性观心,以心观身,以身观物;治则治矣,然犹未离乎害者也。不若以道观道,以性观性,以心观心,以身观身,以物观物;则虽欲相伤,其可得乎!若然,则以家观家,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亦从而可知之矣。
他说“性者,道之形体”,就是要突出性的中心地位,推导出“以性观性”“以物观物”之思理,从而去除“情累”以消泯诗家的主体性。其下文曰:
诚为能以物观物,而两不相伤者焉,盖其间情累都忘去尔;所未忘者,独有诗在焉。然而,虽曰未忘,其实亦若忘之矣。何者?谓其所作异乎人之所作也。所作不限声律,不沿爱恶,不立固必,不希名誉,如鉴之应形,如钟之应声。其或经道之余,因闲观时,因静照物,因时起志,因物寓言,因志发咏,因言成诗,因咏成声,因诗成音,是故哀而未尝伤,乐而未尝淫。虽曰吟咏情性,曾何累于性情哉![13]
由此邵雍归结说,诗虽是吟咏情性;但不可“累于性情”,也就是不能伤性害道。
总之,诗人应限制情感的表现,使不伤害自发自主之性。这是理道对情感的超越,彰显了性情诗说之节度;而诗家对诗歌自发自主之性的体认,则偏尚无累自得、平和自然之风调。
三
朱熹诗文理论是理学家文学观的集成,系统综合了文道论与性情论两大论旨,既有深微之见,也有若干歧误。
朱熹在诗论方面,主张诗本缘于情。这是就诗之本体范畴,所作的探本求源之论。其有文曰:
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夫既有欲矣,则不能无思;既有思矣,则不能无言;既有言矣,则言之所不能尽,而发于咨嗟咏叹之余者,必有自然之音响节族而不能已焉。[14]
朱熹继承了性情诗说传统,而又对情感作中性之把握:它感动于物,也持正于性;既可陷溺,也可超拔;可善亦可恶,有正邪是非。总之,情可立足于德性,也可牵累与外物;故而说诗要看情之趋向,而贵在秉持性情之中正。换言之,诗虽出于物感,然终不违心性。故有文曰:
人之生,不能不感物而动,曰感物而动,性之欲也,言亦性所有也。而其要系乎心君宰与不宰耳。心宰,则情得其正,率乎性之常,而不可以欲言矣;心不宰,则情流而陷溺其性,专为人欲矣。[15]
这揭示诗歌吟咏性情的本质,肯定其涵养心性之价值功能;但只给情感预留次要位置,且防止其陷溺而流荡忘返,至于诗歌的声律技艺,则更在轻视排斥之列。
朱熹认为,诗虽感物而兴情,但其主宰却是性。物出自于外,由外而动内;而性本自足,可自主自持。盖感物而动,因境而变,情感常趋于波动,自不免怨怼不平;然守性自持,涵养心性,却能超然于物外,常保吃平和从容。与此相应之风格论,他便追求超然平和。出于此识度,他评屈原曰:“原之为人,其志行虽或过于中庸而不可为法,然皆出于忠君爱国之诚心;原之为书,其辞旨虽或流于跌宕怪神,怨怼激发而不可为训,然皆出于缱绻恻怛、不能自已之至意。虽其不知学于北方,以求周公、仲尼之道;而独驰骋于变风、变雅之末流,以故醇儒庄士或羞称之。”[16]这是说,屈原辞赋虽出于一己之诚心,但其“怨怼激发”并不可取;因为这有失于性理之明,与超然平和之志趣悬隔。相对于传统诗学“发乎情止乎礼义”之说,朱熹以性理论诗体现了理学家的文学精神。
至于文章理论方面,朱熹主张以道为本,既以道为文的本根本原,也以道为文的价值标准。其有文曰:
道者文之根本,文者道之枝叶,惟其根本乎道,所以发之于文者皆道也。三代圣贤文章皆从此心写出,文便是道。[17]
前人也多论及文道关系,而多能为文章预留地位;但朱熹却以道为根本,以道为最高价值判准,认为文章再好终究难至上乘,而专务文艺则更在下流之列。
朱熹基于这种认识,校正前人的文道观。曾宣称曰:“这文皆是从道中流出,岂有文反能贯道之理!文是文,道是道,文只是吃饭时下饭耳。若以文贯道,却是把本为末。以末为本,可乎?其后作文者皆是如此。”[18]此“文能贯道”观念,既承认道的优先地位,又肯定文的地位与价值,故能兼顾文与道之关系;而标举“文从道中流出”,却意味着有道则万事具足。可见,文的定位价值,终取决于理道。
在朱熹的文章理论中,道处于绝对根本地位;道是万物之本源,也是文章之本源。其要义有两点:其一,文以道为本,文为道之末,反对舍本逐末,或者离本求末;其二,文在道之内,道贯文之中,反对文道分离,也不道外作文。如此,则不仅文的本体在于道,作文的工夫也在于体道。总之,体道而外无余事,体道之中万事足,文显得无足轻重,为文亦不受重视。 因此,朱熹既批评了李汉的“文者贯道之器”说,也否定了欧阳修、苏轼的“文与道俱”说,突出道的绝对地位,以理道来统领一切,使道成为单向度的决定者,而文章则成为无关宏旨者。这样文章势必屈从于理道,从根本上侵蚀了文道分界,取消了文的独立性,挤占文的应有空间。朱熹将道孤悬,而与万物分离,势必使道流于空洞贫乏,而缺少丰富生动的内容。与此相应,其偏执文道观的后果,就难免陷于质木枯槁,如评论苏轼等人文章,其肯定性评价就嫌少。
注 释
[1]程颢,程颐.《二程集》之《程氏文集》卷八,中华书局2004年2月第2版,第577页.
[2]杨明照.《文心雕龙校注》卷一《原道》,中华书局2012年8月第1版,第1页.
[3]周敦颐.《周濂溪集》卷六,《丛书集成初编》本,第117—118页.
[4]周敦颐.《周濂溪集》卷六,《丛书集成初编》本,第24页.
[5]程颢,程颐.《二程集》之《程氏遗书》卷二上,中华书局2004年2月第2版,第16页.
[6]程颢,程颐.《二程集》之《程氏遗书》卷三,中華书局2004年2月第2版,第59页.
[7]程颢,程颐.《二程集》之《程氏遗书》卷十八,中华书局2004年2月第2版,第239页.
[8]程颢,程颐.《二程集》之《程氏遗书》卷十八,中华书局2004年2月第2版,第187页.
[9]程颢,程颐.《二程集》之《程氏遗书》卷十八,中华书局2004年2月第2版,第239页.
[10]陆游.《剑南诗稿》卷五十五,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3月第1版,第794页.
[11]邵雍.《击壤集》卷首,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3月第1版,第3—4页。
[12]邵雍.《击壤集》卷首,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3月第1版,第3—4页.
[13]邵雍.《击壤集》卷首,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3月第1版,第3—4页.
[14]朱熹.《诗集传》卷首,中华书局2017年1月第1版,第1页.
[15]朱熹.《晦庵集》卷六十四,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3月第1版,第230页.
[16]朱熹.《楚辞集注》卷首《楚辞集注目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10月第1版,第4页.
[17]黄士毅编.《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九,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4月第1版,第3251页.
[18]黄士毅编.《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九,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4月第1版,第3253页.
(作者单位: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