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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银行理财产品的持续火爆销售,许多投资者在“抢购”银行理财产品时,对说明书的内容没有仔细研读,只是草草地浏览一遍,甚至连“看一眼”这么简单的事情都没有做到。因此,等到理财产品到期或是分红时,投资者就会很诧异地发出“唉,怎么不对”的疑问。随后,再去查看那个理财产品说明书,却发现原来“我被蒙了”。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说明书存在许多不利于投资者的规定,有人称之为“陷阱”。要避免落入这些“陷阱”,投资者就要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说明书进行仔细阅读。但目前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有许多专业术语,也有许多令人迷惑的表述,因此,有许多人发出“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看不懂”的感叹。
那么,如何能有一双慧眼,将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看个真真切切呢?想要弄懂每款银行理财产品的真谛,就必须关注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的“四种表述”,并自我“三问”。
有一款理财产品说明书上注明:预期收益率为10%,而该产品采用的是18个月的到期收益率,如果把它换算成年收益率,仅为6.67%。
关注四种表述
目前,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的表述多种多样,但会引起投资者误解的表述,归纳起来有四种:夸大性表述、模糊性表述、隐蔽性表述、歧视性表述。看清这四种表述,投资者就基本上能“识庐山真面目”了。
夸大性表述
这种表述多出现在理财产品收益率方面。目前,由于银行理财产品之间竞争激烈,为了吸引客户购买,抢占市场,银行在理财产品说明书中都会有意或无意地提高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
例如,某银行原本设计的某款理财产品的最高收益率是5%,可是看到了其他银行理财产品的最高收益率已经到了20%以上,该银行也只能把自己产品的最高收益率上调到10%。甚至个别银行为了争夺市场,将预期收益率提高到实际收益率的数倍。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对2006年银行理财产品的统计显示:过半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有夸大嫌疑。
银行理财产品的夸大性表述的做法,和以前保险公司营销保险产品一样,说明和实际不符,夸大收益率,一心只想让客户购买理财产品,而根本顾不上客户的实际利益。
2007年以来,集合申购新股成为一种理财潮流。在这个潮流的冲击下,王晓萍看中了某个银行的申购新股的人民币理财产品。在产品说明书中,银行称该款理财产品宣传的预期年收益率为25%。于是她收回了其他投资渠道中收益率低于25%的产品的资金,全数投资该款申购新股的理财产品。
但直到10月份,王晓萍终于发现:这款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根本达不到25%,以目前收益水平来测算,满打满算也只有15%。
质问银行之后,她才恍然大悟: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的“预期收益率”并不等于实际收益率,更不是银行保证的“年收益率”。
模糊性表述
从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说明书来看,在银行不便说明清楚的事项中,大多采用了模糊性表述。
模糊性表述,让投资者读了似多非懂,甚至是银行的工作人员也很难说清楚。
例如,今年7月份,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陈大亚购买了某银行推出的一款收益率与4只境外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挂钩的理财产品。陈大亚购买了该产品之后,在翻阅该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中时,看到说明书中有“银行在一定的情况下会以合理的方式核定受到干扰事件影响的挂钩股票的价格”的表述。
什么是“合理的方式”?
从事律师的陈大亚很想搞清楚。但他问了银行的多位工作人员,却没有一个人能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甚至有一位银行员工说:“没有必要那么逐字逐句的较真,有些东西是在说明书中没有办法说清楚的。”但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的每一个条款,都关系着投资者的利益。投资者能不弄清楚吗?
另外,银行理财产品中大量使用专业术语,也会让投资者产生模糊的概念。
例如,胡正兴2006年9月12日购买了某银行的一款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为1年。今年9月13日,当他到银行支取这笔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时,却被告知款项还没有到账。
胡正兴一头雾水,这款理财产品说明书中不是明确地说明:9月13日是到期日吗,怎么到期了还不能支付本息?
原来,银行在说明书中没有对“理财产品到期日”与“理财产品本金到账日”的概念进行清楚的表述。而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日不等于到账日”。
一般来说,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的资金到账日会迟于到期日2〜7个工作日。这是因为,理财产品到期后,银行需要对产品进行清算,这其中需要一定的时间。
同样的,对于投资人提前赎回或是提前终止理财协议的理财产品,其资金到期时间也会迟上几个工作日。
隐蔽性表述
银行为了掩饰理财产品的一些不足,故意在产品说明书中采用隐蔽性的表述,让没有在意的投资者察觉不了。隐蔽性的表述,大多发生在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方面。
在风险方面,一些理财产品冠以“保本”的名号,其说明书在“保本”方面也采用了隐蔽性的表述,不直接说明“保本不等于绝对不损失”。这给人一个直接的感觉是投资这类理财产品,本金不会损失,本金有保障。
但实际上,却有损失本金的可能,而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这可能是大多数投资者万万没有想到的。
有一种基金名叫“保本基金”,但它不是投资者想象中的绝对保本,如果没有持满它所规定的期限,投资人的本金照样有可能损失。
再如,有一款银行理财产品的说明书在风险方面表述为“三年之后,如果该公司不破产,将归还本金并按实际情况支付收益”。这种表述,掩盖了“一旦公司破产,投资者可能会血本无归”的风险性。
另外,在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方面,银行也会采用较为隐蔽性表述,以提高理财产品的表面收益率。
例如,最近银行推出的打新股理财产品中普遍增加了报酬提取条款,当投资收益率超过当投资收益率超过一定水平后,银行将提取一定比例的收益作为报酬。
举一实例说明,某银行的一款打新股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的有“如果年化收益率高于9%,银行方将收取20%的业绩报酬”的简单表述,对此并没有作进一步的更为显现的表述。但事实上,如果投资收益率达到9%时,投资者只能获得7.2%(9%×0.8)的实际收益。
另外,一些银行也会在收益率的计算期限上做隐蔽性文章。为了提高表面的收益率,一些银行理财产品将说明书中的收益为定为“18个月的到期收益率”。这样就很隐蔽地提高了该款产品的年收益率。
例如,有一款理财产品说明书上注明预期收益率为10%,而容易让人忽视的是,该产品采用的是18个月的到期收益率,如果把它换算成年收益率,仅为10%×12/18=6.67%,并不没有“10%”。
歧视性表述
一些银行在推出某款理财产品时,是销售对象有针对性的,也就是说它是针对某类客户群体推出的。而理财产品所指向的客户群体
(例如银行的VIP客户、企业、机构),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该款理财产品的优先级客户。
相应的,那些不是这款理财产品所指向的客户群体,则是普通级客户。在一定情况下,普通投资者并不能平等分享该款产品的所有收益,其中包括不能分享银行专门举行的盛会、理财讲座等。特别是,优先级客户会受到收益保护。
例如,某银行推出的一款申购新股的理财产品,其预计年收益率在5%以上。如果超过这个收益率,优先级客户还可以享受到10%的收益;如果收益率没达到,不够部分则由普通客户承担。举例来说,如果一个打新股的产品,年收益率达到20%,优先级客户除拿到银行承诺的5%收益,剩下15%收益中,他还可以再拿到其中的10%,即总收益率的1.5%,这样算下来,优先级客户则能拿到6.5%的年实际收益率。
这种歧视,会使普通客户有可能成为优先客户的利益牺牲品。投资者如果不分清楚该产品有没有分优先和普通级别,很可能就成了优先级客户和银行的利益牺牲品。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说明书存在许多不利于投资者的规定,有人称之为“陷阱”。要避免落入这些“陷阱”,投资者就要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说明书进行仔细阅读。但目前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有许多专业术语,也有许多令人迷惑的表述,因此,有许多人发出“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看不懂”的感叹。
自我“三问”
投资者只要认真地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并对自己发出如下“三问”,就基本上能避免步入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的“陷阱”。
我真的看懂了吗?
在阅读说明书时,如果有不懂的地方,一定要弄清楚它所表述的意思,因为这关系到你投资的收益或是其他权益。当然,限于投资者知识上的缺陷,有些说明书上的模糊表述和专业术语可能看不懂,或是发现不了其中的隐蔽性含义。此时,就要及时向销售银行咨询,也可以问问朋友,还可以咨询一些理财机构。条款设计越复杂的理财产品说明书,越是要注意搞清楚它所表述的含义。对特别难以理解的专业性很强的条款,可让银行举实例说明,以便理解。
我核对、对照了吗?
核实收益率时,可以询问银行工作人员。一般来说,许多银行的产品销售机构对虚高的预期收益率,都抱着一种“客户有问就解释”的态度。因此,一旦你问了是否真有这么高的收益时,对客户负责任的银行销售人员就会如实地告诉你真相。
投资者核实对照预期收益率时,可在多家银行中进行同类比较。也可以就该类银行理财参考产品以前年度的业绩,结合市场走向,来分析该理财产品的收益有无实现的可能性。
例如,根据以往的经验,银行信托型理财产品的年收益一般不会超过10%,如果有银行宣传的收益率超过此水平,那就应该考虑其是否有夸大的嫌疑。再如,不同银行发行的但内容相同的两款理财产品,如果一家银行说明的预期年收益为25%,而一家银行却是18%,那么,你就应该对25%年收益率的那款理财产品进行对照核实。
我买对产品了吗
面对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是否可提前终止等规定,你也应该问问自己是否买对产品了。如果你的风险承受能力很弱,对一些在风险明显偏高的理财产品,虽然预期收益高一些,但你也应该选购其他产品,因为在投资中风险防范是重要的。
另外,你如果是用将来不久需要使用的资金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那么,你也要问问自己是否适合购买这款产品。因为有许多银行理财产品不是允许中途中止协议的;即便允许中途中止协议,那损失也是惨重的。
所以,在决定投资前一定要想好自己这笔钱最少多长时间不会动用。如果为了图更高收益而选择期限太长的理财产品,万一需要用钱时很可能得不偿失。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说明书存在许多不利于投资者的规定,有人称之为“陷阱”。要避免落入这些“陷阱”,投资者就要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说明书进行仔细阅读。但目前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有许多专业术语,也有许多令人迷惑的表述,因此,有许多人发出“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看不懂”的感叹。
那么,如何能有一双慧眼,将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看个真真切切呢?想要弄懂每款银行理财产品的真谛,就必须关注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的“四种表述”,并自我“三问”。
有一款理财产品说明书上注明:预期收益率为10%,而该产品采用的是18个月的到期收益率,如果把它换算成年收益率,仅为6.67%。
关注四种表述
目前,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的表述多种多样,但会引起投资者误解的表述,归纳起来有四种:夸大性表述、模糊性表述、隐蔽性表述、歧视性表述。看清这四种表述,投资者就基本上能“识庐山真面目”了。
夸大性表述
这种表述多出现在理财产品收益率方面。目前,由于银行理财产品之间竞争激烈,为了吸引客户购买,抢占市场,银行在理财产品说明书中都会有意或无意地提高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
例如,某银行原本设计的某款理财产品的最高收益率是5%,可是看到了其他银行理财产品的最高收益率已经到了20%以上,该银行也只能把自己产品的最高收益率上调到10%。甚至个别银行为了争夺市场,将预期收益率提高到实际收益率的数倍。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对2006年银行理财产品的统计显示:过半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有夸大嫌疑。
银行理财产品的夸大性表述的做法,和以前保险公司营销保险产品一样,说明和实际不符,夸大收益率,一心只想让客户购买理财产品,而根本顾不上客户的实际利益。
2007年以来,集合申购新股成为一种理财潮流。在这个潮流的冲击下,王晓萍看中了某个银行的申购新股的人民币理财产品。在产品说明书中,银行称该款理财产品宣传的预期年收益率为25%。于是她收回了其他投资渠道中收益率低于25%的产品的资金,全数投资该款申购新股的理财产品。
但直到10月份,王晓萍终于发现:这款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根本达不到25%,以目前收益水平来测算,满打满算也只有15%。
质问银行之后,她才恍然大悟: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的“预期收益率”并不等于实际收益率,更不是银行保证的“年收益率”。
模糊性表述
从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说明书来看,在银行不便说明清楚的事项中,大多采用了模糊性表述。
模糊性表述,让投资者读了似多非懂,甚至是银行的工作人员也很难说清楚。
例如,今年7月份,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陈大亚购买了某银行推出的一款收益率与4只境外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挂钩的理财产品。陈大亚购买了该产品之后,在翻阅该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中时,看到说明书中有“银行在一定的情况下会以合理的方式核定受到干扰事件影响的挂钩股票的价格”的表述。
什么是“合理的方式”?
从事律师的陈大亚很想搞清楚。但他问了银行的多位工作人员,却没有一个人能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甚至有一位银行员工说:“没有必要那么逐字逐句的较真,有些东西是在说明书中没有办法说清楚的。”但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的每一个条款,都关系着投资者的利益。投资者能不弄清楚吗?
另外,银行理财产品中大量使用专业术语,也会让投资者产生模糊的概念。
例如,胡正兴2006年9月12日购买了某银行的一款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为1年。今年9月13日,当他到银行支取这笔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时,却被告知款项还没有到账。
胡正兴一头雾水,这款理财产品说明书中不是明确地说明:9月13日是到期日吗,怎么到期了还不能支付本息?
原来,银行在说明书中没有对“理财产品到期日”与“理财产品本金到账日”的概念进行清楚的表述。而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日不等于到账日”。
一般来说,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的资金到账日会迟于到期日2〜7个工作日。这是因为,理财产品到期后,银行需要对产品进行清算,这其中需要一定的时间。
同样的,对于投资人提前赎回或是提前终止理财协议的理财产品,其资金到期时间也会迟上几个工作日。
隐蔽性表述
银行为了掩饰理财产品的一些不足,故意在产品说明书中采用隐蔽性的表述,让没有在意的投资者察觉不了。隐蔽性的表述,大多发生在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方面。
在风险方面,一些理财产品冠以“保本”的名号,其说明书在“保本”方面也采用了隐蔽性的表述,不直接说明“保本不等于绝对不损失”。这给人一个直接的感觉是投资这类理财产品,本金不会损失,本金有保障。
但实际上,却有损失本金的可能,而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这可能是大多数投资者万万没有想到的。
有一种基金名叫“保本基金”,但它不是投资者想象中的绝对保本,如果没有持满它所规定的期限,投资人的本金照样有可能损失。
再如,有一款银行理财产品的说明书在风险方面表述为“三年之后,如果该公司不破产,将归还本金并按实际情况支付收益”。这种表述,掩盖了“一旦公司破产,投资者可能会血本无归”的风险性。
另外,在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方面,银行也会采用较为隐蔽性表述,以提高理财产品的表面收益率。
例如,最近银行推出的打新股理财产品中普遍增加了报酬提取条款,当投资收益率超过当投资收益率超过一定水平后,银行将提取一定比例的收益作为报酬。
举一实例说明,某银行的一款打新股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的有“如果年化收益率高于9%,银行方将收取20%的业绩报酬”的简单表述,对此并没有作进一步的更为显现的表述。但事实上,如果投资收益率达到9%时,投资者只能获得7.2%(9%×0.8)的实际收益。
另外,一些银行也会在收益率的计算期限上做隐蔽性文章。为了提高表面的收益率,一些银行理财产品将说明书中的收益为定为“18个月的到期收益率”。这样就很隐蔽地提高了该款产品的年收益率。
例如,有一款理财产品说明书上注明预期收益率为10%,而容易让人忽视的是,该产品采用的是18个月的到期收益率,如果把它换算成年收益率,仅为10%×12/18=6.67%,并不没有“10%”。
歧视性表述
一些银行在推出某款理财产品时,是销售对象有针对性的,也就是说它是针对某类客户群体推出的。而理财产品所指向的客户群体
(例如银行的VIP客户、企业、机构),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该款理财产品的优先级客户。
相应的,那些不是这款理财产品所指向的客户群体,则是普通级客户。在一定情况下,普通投资者并不能平等分享该款产品的所有收益,其中包括不能分享银行专门举行的盛会、理财讲座等。特别是,优先级客户会受到收益保护。
例如,某银行推出的一款申购新股的理财产品,其预计年收益率在5%以上。如果超过这个收益率,优先级客户还可以享受到10%的收益;如果收益率没达到,不够部分则由普通客户承担。举例来说,如果一个打新股的产品,年收益率达到20%,优先级客户除拿到银行承诺的5%收益,剩下15%收益中,他还可以再拿到其中的10%,即总收益率的1.5%,这样算下来,优先级客户则能拿到6.5%的年实际收益率。
这种歧视,会使普通客户有可能成为优先客户的利益牺牲品。投资者如果不分清楚该产品有没有分优先和普通级别,很可能就成了优先级客户和银行的利益牺牲品。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说明书存在许多不利于投资者的规定,有人称之为“陷阱”。要避免落入这些“陷阱”,投资者就要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说明书进行仔细阅读。但目前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有许多专业术语,也有许多令人迷惑的表述,因此,有许多人发出“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看不懂”的感叹。
自我“三问”
投资者只要认真地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并对自己发出如下“三问”,就基本上能避免步入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的“陷阱”。
我真的看懂了吗?
在阅读说明书时,如果有不懂的地方,一定要弄清楚它所表述的意思,因为这关系到你投资的收益或是其他权益。当然,限于投资者知识上的缺陷,有些说明书上的模糊表述和专业术语可能看不懂,或是发现不了其中的隐蔽性含义。此时,就要及时向销售银行咨询,也可以问问朋友,还可以咨询一些理财机构。条款设计越复杂的理财产品说明书,越是要注意搞清楚它所表述的含义。对特别难以理解的专业性很强的条款,可让银行举实例说明,以便理解。
我核对、对照了吗?
核实收益率时,可以询问银行工作人员。一般来说,许多银行的产品销售机构对虚高的预期收益率,都抱着一种“客户有问就解释”的态度。因此,一旦你问了是否真有这么高的收益时,对客户负责任的银行销售人员就会如实地告诉你真相。
投资者核实对照预期收益率时,可在多家银行中进行同类比较。也可以就该类银行理财参考产品以前年度的业绩,结合市场走向,来分析该理财产品的收益有无实现的可能性。
例如,根据以往的经验,银行信托型理财产品的年收益一般不会超过10%,如果有银行宣传的收益率超过此水平,那就应该考虑其是否有夸大的嫌疑。再如,不同银行发行的但内容相同的两款理财产品,如果一家银行说明的预期年收益为25%,而一家银行却是18%,那么,你就应该对25%年收益率的那款理财产品进行对照核实。
我买对产品了吗
面对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是否可提前终止等规定,你也应该问问自己是否买对产品了。如果你的风险承受能力很弱,对一些在风险明显偏高的理财产品,虽然预期收益高一些,但你也应该选购其他产品,因为在投资中风险防范是重要的。
另外,你如果是用将来不久需要使用的资金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那么,你也要问问自己是否适合购买这款产品。因为有许多银行理财产品不是允许中途中止协议的;即便允许中途中止协议,那损失也是惨重的。
所以,在决定投资前一定要想好自己这笔钱最少多长时间不会动用。如果为了图更高收益而选择期限太长的理财产品,万一需要用钱时很可能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