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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国有土地的无偿划拔制存在着种种弊端,必须予以改革。根据宪法修正案和土地管理法修改条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和转让具有商品交换的属性。土地使用出让费即地租。要搞活房地产市场,政府应垄断一级市场,调控二级和三级市场。国家要完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方面的立法,强化土地所有权,保障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