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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创新要从根本上改变传统以来的"自上而下"的政府"包办"的供给模式,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需求主导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而构建需求主导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要坚持两个方向:一要走民主化的路,完善和推进村民自治制度;二要走科学化的道路,建立健全农村公共产品评估机制。村民自治制度在于保障农村公共产品需求的畅通表达;而农村公共产品评估机制则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决策、执行、管理提供专业的分析和评估,保证供给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