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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媒介融合的大趋势下,网络传播的迅速发展和新技术的普遍应用,使传统意义上新闻自由的理想在现实中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网络作为一种新媒介,为公民自由公开地表达观点、参与监督社会公共事务提供了广阔的渠道和平台,促进了公民意识的提升。本文着重梳理了新闻自由,尤其是网络新闻自由的特点和现状,并提出了一些应对网络媒体的控制策略和建议。
【关键词】网络环境 信息发布 控制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闻传播媒介越来越多元化。报纸、广播和电视之后,互联网等新媒体相继问世,对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增大,呈现了新时期的“融媒”趋势。同时,由于传播新技术日趋现代化,也对新闻自由理论的控制带来了新的挑战。正如梅罗维茨所说:“新媒介或者其他因素如工业化、战争,或自然灾难的出现造成了社会场所普遍的重组,因此,这不但影响了许多个人的行为,而且影响了整个同类人的行为。”①
一、网络环境下信息发布的特点
新闻,就是对新近发生的事实的客观、公正、准确以及全面、及时的报道,真实是它的生命。新闻自由,是言论和出版自由在新闻传播领域中的延伸,是新闻活动中真实性的体现,属于广义的言论自由。将新闻自由的定义,推广到网络新闻自由就是言论、出版自由在网络媒体中的体现,是公民在网络媒体上进行新闻活动的自由,在建立和健全民主制度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并呈现多种特点:
首先,从媒介技术角度来说,网络凭借其特殊的优势,如信息量大、互动性强、时效性强、传播方式多样化和便捷性等,提供给广大受众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并赋予了前所未有的新闻自由。通过网络,我们不仅可以搜索和下载海量信息,而且还可以自由、无限制的发表信息和评论。
其次,从传受二者的角度定位来说,在传统媒体中,记者和编辑是作为“把关人”存在的,他们控制着信息的传播和流通,其传播方式是由记者——编辑——受众的单向过程。这些信息又很容易受到社会及利益集团的控制,而受众在这个过程中只是一个被动的接受者。但在互联网上,记者可以在网上搜索到大量信息,在发布消息时,也不必经过编辑的审查。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也实现了充分的互动,受众开始逐渐演变为信息的发送者和传播者,甚至是舆论的参议者和意见领袖。
第三,互联网丰富了新闻自由的内容,改变了受众获取和传播新闻的途径。在许多发达国家,当人们在关注和追踪某一热点问题时,更多的是首先使用互联网的检索功能,它代替了诸如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体,日益已经成为人们得到新闻的主要途径。
二、网络环境下信息发布的问题及局限
十多年来,中国互联网取得了飞速发展,但同时众多网民可以自由地进入新闻传播过程,所谓的“草根新闻”大量出现,也带来了新闻自由与控制的新问题。
首先,从网络媒介本身来看,由于把关人的严重缺失和媒体竞争的激烈,网上空前丰富的信息量和超强的信息流通速度,使得互联网逐渐成为一个无组织、无纪律和最危险的角落。一些网络媒体,甚至知名网站,为了吸引网民眼球,争抢点击率和市场份额,不惜放弃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原则和新闻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对一些新闻事件进行随心所欲的包装和炒作、颠倒黑白、混淆视听。由于受众对环境的调适是通过“虚构”这一媒介进行的,所以无形之中导致了一些冤假错案和恶性事件的产生,从而滋长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其次,从受众角度来看,广大受众从网络中体验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甚至信马由缰的信息传受乐趣。但新闻自由被滥用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了。假如人们都随意地在网上发表言论,甚至制造一些低俗、虚假的新闻事件,那么此时的新闻自由不仅没有任何价值,而且很有可能是网络成为制造事端和罪恶的温床。
尽管利用媒介发表的任何意见,无论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真实的还是错误的,都不应受到禁止。但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是绝对的,网络新闻自由亦如此。主要表现在:
第一,传统媒体的网站多数只是作为传统媒体的附属品,传统媒体的把关、议程设置等各项制度都延伸到了网络媒体。从其运营情况、管理模式及其网站内容来说,几乎都是采用传统媒体的模式,并且受到来自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压力,自由度很小。
第二,商业媒体网站与传统媒体网站不同,走的是市场化道路,所以把关制度等不是特别明显,自由度相对较高。但由于我国的商业网站没有独立的采访权,只能从传统媒体获得少数信息,或者从其他网站转帖、复制,这样就很容易引起经济纠纷。另外,商业媒体网站资金来源多样化,就会更多的受到来自经济方面的阻力。
第三,网民利用网络媒体进行新闻活动,但网民的自由度也是有限的。由于“知识沟”现象的存在,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条件上网,而且很多网民缺乏理智、全面看待问题的能力,其言论对现实的影响力比较小。但随着网络上一些“意见领袖”的势力增大,网民的思想和言论慢慢受到他们的影响,开始变得有点趋同,逐渐形成“沉默螺旋”的态势。其次,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低成本性,导致很多虚假、侮辱、诽谤等不良信息充斥网络。这种垃圾信息的出现,会阻碍正常的信息传播,扰乱健康的网络信息环境,进而抑制网络新闻自由。
三、网络环境下对信息发布的展望
网络的信息发布的管理,既需要我们的职权部门把好关,做好外部工作,同时也需要每一个互联网用户加强道德自律,共同建设互联网上的道德文化。
从外部环境看,首先要建立和健全法律法规。目前,我国涉及互联网的网络立法,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但立法毕竟只是形式上的问题,更大的难处在于执法的障碍重重。针对互联网制定的法律法规,也必须充分结合互联网的客观特点在充分保障受众言论自由的同时,对一些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的行为进行严惩。其次是需要政府的适度管制。由于互联网的特殊性,要求政府应当有步骤、有限度的进行管制,尽量减少对互联网的限制,如果政府必须参与,那么目的必须是为了实施和支持一种简单、可预测的法律环境,而不是设置种种限制,让人们远离网络。
从网络媒体自身来看,首先要加强网络传播的道德规范。道德与法律一样,已经成为现代社会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规范人的行为、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支柱。我们要逐渐形成一致认同的规范和标准,并通过道德规范充分发挥舆论、习俗、信念等作用,敦促每一个用户自觉遵纪守法,加强道德自我约束。只有这样,才能在网络文化中形成成熟的道德体系,才能将网络社会的权利、责任与义务集成于新型的网上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并充分发挥网络社会的自我规范机制,鼓励、引导网络向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其次是要增强从业者的新闻自由理念和职业操守。跨媒体时代的到来使新闻自由的实施变得更为复杂,从而对媒体运用新闻自由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一点上,从业者的新闻自由理念和职业操守显得至关重要。第一,网络媒体应该培养和增强从业者的新闻自由理念,坚持不懈地对网络记者或者网络写手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并使其认识与了解新闻自由的适用方面,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指导工作并在新闻传播实践活动中加以切实贯彻。第二,提高新闻从业人员对虚假新闻的识别能力。通过不断学习,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理论素质,大力强调扎扎实实的采访作风,宣传一些作风正派和工作踏实的新闻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有关部门还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培训,着力提高记者编辑队伍的业务水平素质,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防止对新闻自由权的误用和滥用。
第三从受众角度来说,网络是一个自由开放的空间,很多网民就是因为享受这样的自由空间才喜欢跻身于网络世界中。但是网民也具有很强的“草根性”和匿名性,加上一些网民并不能理性分辨网络信息,对媒介信息持有完全依赖和信任的态度,造成了大量虚假新闻、恶性事件的产生。目前,新闻界呼吁提高受众媒介素养的议程逐渐高涨。他们希望受众通晓新闻信息的制作过程,并明白信息会受到的各方影响和控制。同时也希望受众更准确地解读媒介信息所包含的内容和意义,并具有较强的认知和辨识能力。这样一来,也对虚假新闻的传播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从而大大加快了形成健康的网络环境的步伐。■
【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形势下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L09BZW003】
参考文献
①约书亚·梅罗维茨 著,肖志军 译:《消失的地域:电子媒介对社会行为的影响》[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35
(作者:渤海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09级研究生)
责编:周蕾 实习编辑:何健
【关键词】网络环境 信息发布 控制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闻传播媒介越来越多元化。报纸、广播和电视之后,互联网等新媒体相继问世,对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增大,呈现了新时期的“融媒”趋势。同时,由于传播新技术日趋现代化,也对新闻自由理论的控制带来了新的挑战。正如梅罗维茨所说:“新媒介或者其他因素如工业化、战争,或自然灾难的出现造成了社会场所普遍的重组,因此,这不但影响了许多个人的行为,而且影响了整个同类人的行为。”①
一、网络环境下信息发布的特点
新闻,就是对新近发生的事实的客观、公正、准确以及全面、及时的报道,真实是它的生命。新闻自由,是言论和出版自由在新闻传播领域中的延伸,是新闻活动中真实性的体现,属于广义的言论自由。将新闻自由的定义,推广到网络新闻自由就是言论、出版自由在网络媒体中的体现,是公民在网络媒体上进行新闻活动的自由,在建立和健全民主制度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并呈现多种特点:
首先,从媒介技术角度来说,网络凭借其特殊的优势,如信息量大、互动性强、时效性强、传播方式多样化和便捷性等,提供给广大受众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并赋予了前所未有的新闻自由。通过网络,我们不仅可以搜索和下载海量信息,而且还可以自由、无限制的发表信息和评论。
其次,从传受二者的角度定位来说,在传统媒体中,记者和编辑是作为“把关人”存在的,他们控制着信息的传播和流通,其传播方式是由记者——编辑——受众的单向过程。这些信息又很容易受到社会及利益集团的控制,而受众在这个过程中只是一个被动的接受者。但在互联网上,记者可以在网上搜索到大量信息,在发布消息时,也不必经过编辑的审查。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也实现了充分的互动,受众开始逐渐演变为信息的发送者和传播者,甚至是舆论的参议者和意见领袖。
第三,互联网丰富了新闻自由的内容,改变了受众获取和传播新闻的途径。在许多发达国家,当人们在关注和追踪某一热点问题时,更多的是首先使用互联网的检索功能,它代替了诸如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体,日益已经成为人们得到新闻的主要途径。
二、网络环境下信息发布的问题及局限
十多年来,中国互联网取得了飞速发展,但同时众多网民可以自由地进入新闻传播过程,所谓的“草根新闻”大量出现,也带来了新闻自由与控制的新问题。
首先,从网络媒介本身来看,由于把关人的严重缺失和媒体竞争的激烈,网上空前丰富的信息量和超强的信息流通速度,使得互联网逐渐成为一个无组织、无纪律和最危险的角落。一些网络媒体,甚至知名网站,为了吸引网民眼球,争抢点击率和市场份额,不惜放弃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原则和新闻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对一些新闻事件进行随心所欲的包装和炒作、颠倒黑白、混淆视听。由于受众对环境的调适是通过“虚构”这一媒介进行的,所以无形之中导致了一些冤假错案和恶性事件的产生,从而滋长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其次,从受众角度来看,广大受众从网络中体验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甚至信马由缰的信息传受乐趣。但新闻自由被滥用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了。假如人们都随意地在网上发表言论,甚至制造一些低俗、虚假的新闻事件,那么此时的新闻自由不仅没有任何价值,而且很有可能是网络成为制造事端和罪恶的温床。
尽管利用媒介发表的任何意见,无论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真实的还是错误的,都不应受到禁止。但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是绝对的,网络新闻自由亦如此。主要表现在:
第一,传统媒体的网站多数只是作为传统媒体的附属品,传统媒体的把关、议程设置等各项制度都延伸到了网络媒体。从其运营情况、管理模式及其网站内容来说,几乎都是采用传统媒体的模式,并且受到来自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压力,自由度很小。
第二,商业媒体网站与传统媒体网站不同,走的是市场化道路,所以把关制度等不是特别明显,自由度相对较高。但由于我国的商业网站没有独立的采访权,只能从传统媒体获得少数信息,或者从其他网站转帖、复制,这样就很容易引起经济纠纷。另外,商业媒体网站资金来源多样化,就会更多的受到来自经济方面的阻力。
第三,网民利用网络媒体进行新闻活动,但网民的自由度也是有限的。由于“知识沟”现象的存在,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条件上网,而且很多网民缺乏理智、全面看待问题的能力,其言论对现实的影响力比较小。但随着网络上一些“意见领袖”的势力增大,网民的思想和言论慢慢受到他们的影响,开始变得有点趋同,逐渐形成“沉默螺旋”的态势。其次,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低成本性,导致很多虚假、侮辱、诽谤等不良信息充斥网络。这种垃圾信息的出现,会阻碍正常的信息传播,扰乱健康的网络信息环境,进而抑制网络新闻自由。
三、网络环境下对信息发布的展望
网络的信息发布的管理,既需要我们的职权部门把好关,做好外部工作,同时也需要每一个互联网用户加强道德自律,共同建设互联网上的道德文化。
从外部环境看,首先要建立和健全法律法规。目前,我国涉及互联网的网络立法,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但立法毕竟只是形式上的问题,更大的难处在于执法的障碍重重。针对互联网制定的法律法规,也必须充分结合互联网的客观特点在充分保障受众言论自由的同时,对一些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的行为进行严惩。其次是需要政府的适度管制。由于互联网的特殊性,要求政府应当有步骤、有限度的进行管制,尽量减少对互联网的限制,如果政府必须参与,那么目的必须是为了实施和支持一种简单、可预测的法律环境,而不是设置种种限制,让人们远离网络。
从网络媒体自身来看,首先要加强网络传播的道德规范。道德与法律一样,已经成为现代社会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规范人的行为、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支柱。我们要逐渐形成一致认同的规范和标准,并通过道德规范充分发挥舆论、习俗、信念等作用,敦促每一个用户自觉遵纪守法,加强道德自我约束。只有这样,才能在网络文化中形成成熟的道德体系,才能将网络社会的权利、责任与义务集成于新型的网上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并充分发挥网络社会的自我规范机制,鼓励、引导网络向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其次是要增强从业者的新闻自由理念和职业操守。跨媒体时代的到来使新闻自由的实施变得更为复杂,从而对媒体运用新闻自由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一点上,从业者的新闻自由理念和职业操守显得至关重要。第一,网络媒体应该培养和增强从业者的新闻自由理念,坚持不懈地对网络记者或者网络写手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并使其认识与了解新闻自由的适用方面,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指导工作并在新闻传播实践活动中加以切实贯彻。第二,提高新闻从业人员对虚假新闻的识别能力。通过不断学习,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理论素质,大力强调扎扎实实的采访作风,宣传一些作风正派和工作踏实的新闻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有关部门还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培训,着力提高记者编辑队伍的业务水平素质,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防止对新闻自由权的误用和滥用。
第三从受众角度来说,网络是一个自由开放的空间,很多网民就是因为享受这样的自由空间才喜欢跻身于网络世界中。但是网民也具有很强的“草根性”和匿名性,加上一些网民并不能理性分辨网络信息,对媒介信息持有完全依赖和信任的态度,造成了大量虚假新闻、恶性事件的产生。目前,新闻界呼吁提高受众媒介素养的议程逐渐高涨。他们希望受众通晓新闻信息的制作过程,并明白信息会受到的各方影响和控制。同时也希望受众更准确地解读媒介信息所包含的内容和意义,并具有较强的认知和辨识能力。这样一来,也对虚假新闻的传播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从而大大加快了形成健康的网络环境的步伐。■
【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形势下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L09BZW003】
参考文献
①约书亚·梅罗维茨 著,肖志军 译:《消失的地域:电子媒介对社会行为的影响》[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35
(作者:渤海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09级研究生)
责编:周蕾 实习编辑:何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