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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当前包括反不正当竞争等以公益为其法益的经济法主要是以行政手段进行规制,对那些违法行为只有通过行政执法的途径予以解决,而无法定的司法救济途径。因此,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和检察机制的前提条件下,研究检察机关在反垄断的诉讼中的作用并建立反垄断公诉权制度,对我国司法实践和法学理论都有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