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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劳动法主体资格规定的模糊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在校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劳动权益受到损害的比例很大,对此应当在明确区分兼职、勤工俭学与实习等概念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做法,将进入劳动关系的兼职大学生纳入劳动法保护范围,使其享受最低工资、工伤保险等劳动保障,同时加强高校兼职管理部门建设并加大相关法律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