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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张明楷提出的将行为入刑的5项具体标准,分析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刑法规制的必要性。根据《刑法》规定的有关罪名,分析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科以刑罚的可行性。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增加刑事责任的规定,并针对不正当竞争类犯罪配置自由刑、财产刑和资格刑。对于仅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赋予被侵害的经营者提起刑事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