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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关系着我国的发展,从纳税人权利角度来看,免费公共物品权利是纳税人权利的核心,免费公共物品具有免费和非排他性,只能靠税收来提供,纳税人有免费使用免费公共物品权,享受足量免费公共物品权和免费公共物品损害赔偿权。我国在法律制度,权利认识和程序保障方面对免费公共物品权还未重视,纳税人实际享受到的免费公共物品的数量和质量也有限,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过程中,要尊重纳税人权利,切实有效的进行财税法律制度改革,让纳税人成为国家真正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