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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文章根据高校贫困生工作实践,重点分析了高校贫困生的特点及高校在教育引导工作中存在的“五化”问题,提出了动态认定贫困生,经济、道德、心理共同扶贫的新型教育引导模式。
关键词: 高校 贫困生 教育引导模式 创新
1997年高校招生并轨制度的全面实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长期以来高等教育供给不足与社会需求旺盛的矛盾,但是学生学费、生活费的高额度增长,使部分低收入家庭收入增长速度赶不上高校扩招的速度,导致大学校园里贫困生队伍日益“壮大”。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2000年我国贫困大学生142万人,2004年增至240万人左右,2005年高达300万,2007年更是突破了400万,这也给高校贫困生的教育引导带来了新的挑战[1]。
一、高校贫困生的特点
(一)经济生活的贫困性
经济贫困是高校贫困生的一个主要特征,正是由于经济上的贫困而导致了他们各方面的缺乏。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家庭经济低下,家庭负担较重,大学学费主要靠贷款、亲戚帮扶、政府资助;二是基本生活没有保障,由于家庭支持较少,故他们得通过勤工俭学等途径来维持基本生计,这必然将分散其学习的精力,故贫困生中取得学习奖学金的比例不高。
(二)社会地位的弱势性
高校贫困生在学生群体乃至整个社会阶层中的收入、权力、教育等方面都处于底层,居于各种社会关系的最边缘。高校贫困生由于经济原因故参与各种资格培训的机会很少,在就业时可寻求的帮助较少,能够整合的社会资源比较匮乏,最终成为经济分配的最末端。
(三)承受能力的脆弱性
有研究表明,经济困难已经成为继学业、就业、人际关系等之后排在第五位的压力源[2]。这部分遭遇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应对社会变革、环境变化、某些突发事件时的承受能力比较低,一旦有变故,直接就沦为经济和心理上的“赤贫”。在外在表现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表面坚强型,平时处处争强好胜,想以别的优秀来掩盖经济贫困带来的自卑;二是楚楚可怜型,认为自己就像是上帝的弃儿,没人管没人爱,始终自怨自艾;三是无动于衷型,对一切都无所谓,对什么都没有兴趣,他人的喜怒哀乐都与我无关;四是死皮赖脸型,这部分贫困生认为世道不公平,所以理所应当地获得他人的帮助与照顾。
二、高校贫困生教育引导工作中的问题
(一)贫困生认定“简单化”
目前大部分高校对贫困生的认定标准基本上都是根据贫困学生个人的贫困申请和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民政局的证明材料来确定的,这种以“政府红章确认贫困资格”的作法简单明了,容易统一标准,便于操作,但是其弊端也显而易见:有的地方政府并未对申请学生家庭的经济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于高校而言,核查又有一定的难度,故导致部分拿着贫困证明的学生却并不贫困的现象;还有一部分真正贫困的学生由于身处山区或贫困农村,县市级以上的贫困证明开具难度大,反而无法在高校中被认定为贫困生。
(二)资助工作“平均化”
国家对高校贫困生的关怀力度逐年增加,“绝不让一名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理念成为了检验各高校助学工作的一项标准,因此本着“让阳光撒遍每个角落”的理念,高校在发放各类困难补助的过程中,大多采取了平均主义的办法,将助困金的数额、受助人数按照院系人数比例进行分配,院系也根据这一作法将其分派到各个班级。这一作法一方面忽略了学科之间、专业之间贫困生分布的不均衡,造成了困难生少的班级和困难生多的班级所获得的资助无差别,另一方面忽视了学习优秀贫困生和“等、靠、要”贫困生之间应区别对待的问题,难以真正实现公平。
(三)助学贷款“复杂化”
贷学金制度是国家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一项重要措施,起着预借个人未来收入、增加个人教育投入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生的经济困难,为高校贫困生顺利地完成大学学业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在助学贷款发放过程中曾一度出现高违约率,导致各家银行对助学贷款的发放是慎之又慎,而且在达成放贷意向之前和高校之间往往还有附加条件,如要求高校存入一定量的保证金,选取该银行发放员工工资等,而高校对于这种贫困生的“诚信”贷款,却没有有效的手段来控制学生还贷,因此助学贷款办理手续异常繁琐,战线亦拉得很长,所以部分学生干脆不申请。
(四)勤工助学“粗放化”
虽然国家和许多高校非常重视勤工助学工作的开展,各高校也普遍设立了勤工助学基金,并成立了相关的指导机构,但是就我国目前高校的勤工助学工作而言,仍然难以形成规模,属于“粗放”的状态。一方面由于各高校逐步实施的“学分制”教育尚不完备,学生的课时安排不均衡,导致学生自由支配的时间不多或过于零散,用工部门很难有效进行整合,故大部分只是象征性地让学生从事一些工作,给予的报酬也比较少,不能真正解决贫困生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另一方面,现在高校提供的大部分勤工助学岗属于“重体力、轻脑力”的岗位,很难完全发挥高校学生的优势,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浪费,同时也使部分贫困学生在从事勤工助学工作的同时,成绩出现下滑。
(五)思想教育“同一化”
高校由于辅导员配置比例的不合理、素质良莠不齐等因素,对贫困生有针对性的、全程的、个别的思想教育很少,各高校对贫困生往往是重物质方面的援助,轻精神层面的帮扶,忽视了贫困生的思想、心理的需求,将其等同于一般的思想教育工作,仅在贫困生受到资助、办理贷款、开展勤工助学时,通过签署诚信承诺书、开设讲座、举行征文演讲赛等形式在面上普遍地进行感恩诚信教育。
三、高校贫困生教育引导模式的创新
(一)贫困生的界定动态更新
从学生踏入高校起,就应建立贫困生档案,档案中应分为基础项目和动态项目。基础项目包括:贫困生的基本资料、个人经历、家庭状况、家庭收入来源,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主要原因,生源所在地政府机关的贫困证明,以及以往的受资助和奖惩情况。动态项目包括进入高校以来贫困生的成绩、任职、奖惩、受资助、贷款、勤工助学情况,每学年或每学期的自我生活状态评估报告(包括家庭经济现状、平均月生活费、配备电脑、手机情况、手机月话费等)及监督组(辅导员、班主任、班支委干部、寝食成员组成)观察报告,建立动态、全方位的数据档案。
(二)经济扶贫推陈出新
1.合理分配,优化配置。对于各类资助金,在学校层面可以根据各院系在动态贫困生库的人数比率进行分配,院系再按同种方法分配至班级,解决贫困生分配不均衡的问题。同时合理分配“奖”与“助”的比例,提高助困金中“奖学金”的比例与数额,注意保护贫困生的“自尊心”,鼓励贫困生“争先创优”,自豪地取得助困金,逐步扭转“等、靠、要”的现状。
2.“缩助增贷”,盘活资金。国家助学贷款有金额限制,学费和生活费不能同时贷款,而各高校在接受国家、省市资助金的同时,自身也配套了一定数额的资助金用于解决贫困生的基本生活问题,各高校可以模仿国家助学贷款的模式,将配套资金以小额无息贷款的形式发放给需要的贫困生,相对而言,其手续得到一定的简化,若干年后学生又陆续还贷,校内配套资金就得以循环利用。
3.整合资源,“授之以渔”。在推荐学生参与勤工助学方面,着重考虑贫困生的现实需求,一方面解决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另一方面使其为将来踏上工作岗位,积累一定的技能与经验。因此在助学岗的设置上,注意“体力”岗与“脑力”岗的比例;在招聘体制上,注意因“才”招聘,给相关专业的贫困生提升能力创造机会;在社会资源利用上,可以发动相关企事业单位将在高校设立助学金的模式转化为助学岗位,吸纳部分贫困生进入企业见习、实习,并可在工作中全方位考核学生,择优留用,学生也可以在岗位上提前体验工作状态,提高就业竞争力,更好促进专业学习,实现双赢。
(三)道德扶贫注重诚信
大学生是未来国家建设的骨干力量,诚信是他们必须具备的基本道德素养,因此作为高层次育人场所的高等学校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信用观念教育,把诚信教育作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一是建立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注重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的培养,在日常工作中发挥言传身教的作用;二是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学生骨干的作用,利用身边同学的激励效应,强化道德素质教育工作的基础;三是树立自强不惜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带头示范作用。
(四)心理扶贫关注人心
贫困生的心理问题成因相对更复杂,家庭经济贫困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但决不是唯一的原因,专业选择不理想、课程学习困难、大学生活适应不良、家庭关系复杂、交友模式单一、恋爱关系不稳定、生存资源有限、就业前景迷茫等都能加重因经济贫困造成的自卑情绪,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因此,高校要尤其关注贫困生的心灵成长,防止因经济贫困而孳生出“多贫”现象。
1.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人员。一方面对贫困生不断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及时对出现的心理问题进行疏导,另一方面加强对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学生干部心理技能的培训,使其能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开展心理关怀工作,增加工作的触手。
2.发挥贫困生的主体作用。在扶贫工作中,贫困生处于接受帮助的受助者的客体地位,他们在整个资助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主观能动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因此在对贫困生的教育引导中要注意发挥贫困学生的主体作用,通过与其沟通、交流和了解,指导他们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个人发展方案,并帮助他们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修正,同时监督方案的实施,直至大学毕业。在整个过程中,引导他们通过各种途径寻找张扬个性、培养和发挥特长、增强各方面能力的途径,有意识地锻炼培养自己成为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3]。
3.关注贫困生需求,“对症下药”。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每个人都有五个层次的需求,即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并且随着发展阶段和生活条件的不同,人的需要也表现为不同的层次。解决贫困生的经济困难是满足他们最低层面上的需求,他们还要最求更高层次的自我实现。因此在贫困生不同的求学阶段,针对其改善学习条件、追求理想信念、探求真知、寻求心理支持、经济独立、顺利就业等的需求及时关注,并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对其需求给予一定的指导与帮助,陪伴他们顺利度过高校的生活,并教育和引导他们合理认知自己的生存现状,充分发挥个体的主观能动性,注重塑造自身的新型人格,懂得如何学习、如何工作、如何合作及如何生存。
参考文献:
[1]刘冰.高校贫困生管理工作中的“三化”问题及其对策研究[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3):71-73.
[2]宋迎秋,姜峰等.综合性大学学生压力源及心理健康的影响[J].中国健康心理学,2008,16(1):13-15.
[3]蓝超英.论高校贫困生管理中贫困生的主体作用[J].教育与职业,2007,(2):37-39.
本文为校学生科研课题“高校贫困生支持系统的构建”(项目编号:Y09C008)。
通讯作者:陆菁
关键词: 高校 贫困生 教育引导模式 创新
1997年高校招生并轨制度的全面实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长期以来高等教育供给不足与社会需求旺盛的矛盾,但是学生学费、生活费的高额度增长,使部分低收入家庭收入增长速度赶不上高校扩招的速度,导致大学校园里贫困生队伍日益“壮大”。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2000年我国贫困大学生142万人,2004年增至240万人左右,2005年高达300万,2007年更是突破了400万,这也给高校贫困生的教育引导带来了新的挑战[1]。
一、高校贫困生的特点
(一)经济生活的贫困性
经济贫困是高校贫困生的一个主要特征,正是由于经济上的贫困而导致了他们各方面的缺乏。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家庭经济低下,家庭负担较重,大学学费主要靠贷款、亲戚帮扶、政府资助;二是基本生活没有保障,由于家庭支持较少,故他们得通过勤工俭学等途径来维持基本生计,这必然将分散其学习的精力,故贫困生中取得学习奖学金的比例不高。
(二)社会地位的弱势性
高校贫困生在学生群体乃至整个社会阶层中的收入、权力、教育等方面都处于底层,居于各种社会关系的最边缘。高校贫困生由于经济原因故参与各种资格培训的机会很少,在就业时可寻求的帮助较少,能够整合的社会资源比较匮乏,最终成为经济分配的最末端。
(三)承受能力的脆弱性
有研究表明,经济困难已经成为继学业、就业、人际关系等之后排在第五位的压力源[2]。这部分遭遇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应对社会变革、环境变化、某些突发事件时的承受能力比较低,一旦有变故,直接就沦为经济和心理上的“赤贫”。在外在表现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表面坚强型,平时处处争强好胜,想以别的优秀来掩盖经济贫困带来的自卑;二是楚楚可怜型,认为自己就像是上帝的弃儿,没人管没人爱,始终自怨自艾;三是无动于衷型,对一切都无所谓,对什么都没有兴趣,他人的喜怒哀乐都与我无关;四是死皮赖脸型,这部分贫困生认为世道不公平,所以理所应当地获得他人的帮助与照顾。
二、高校贫困生教育引导工作中的问题
(一)贫困生认定“简单化”
目前大部分高校对贫困生的认定标准基本上都是根据贫困学生个人的贫困申请和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民政局的证明材料来确定的,这种以“政府红章确认贫困资格”的作法简单明了,容易统一标准,便于操作,但是其弊端也显而易见:有的地方政府并未对申请学生家庭的经济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于高校而言,核查又有一定的难度,故导致部分拿着贫困证明的学生却并不贫困的现象;还有一部分真正贫困的学生由于身处山区或贫困农村,县市级以上的贫困证明开具难度大,反而无法在高校中被认定为贫困生。
(二)资助工作“平均化”
国家对高校贫困生的关怀力度逐年增加,“绝不让一名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理念成为了检验各高校助学工作的一项标准,因此本着“让阳光撒遍每个角落”的理念,高校在发放各类困难补助的过程中,大多采取了平均主义的办法,将助困金的数额、受助人数按照院系人数比例进行分配,院系也根据这一作法将其分派到各个班级。这一作法一方面忽略了学科之间、专业之间贫困生分布的不均衡,造成了困难生少的班级和困难生多的班级所获得的资助无差别,另一方面忽视了学习优秀贫困生和“等、靠、要”贫困生之间应区别对待的问题,难以真正实现公平。
(三)助学贷款“复杂化”
贷学金制度是国家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一项重要措施,起着预借个人未来收入、增加个人教育投入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生的经济困难,为高校贫困生顺利地完成大学学业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在助学贷款发放过程中曾一度出现高违约率,导致各家银行对助学贷款的发放是慎之又慎,而且在达成放贷意向之前和高校之间往往还有附加条件,如要求高校存入一定量的保证金,选取该银行发放员工工资等,而高校对于这种贫困生的“诚信”贷款,却没有有效的手段来控制学生还贷,因此助学贷款办理手续异常繁琐,战线亦拉得很长,所以部分学生干脆不申请。
(四)勤工助学“粗放化”
虽然国家和许多高校非常重视勤工助学工作的开展,各高校也普遍设立了勤工助学基金,并成立了相关的指导机构,但是就我国目前高校的勤工助学工作而言,仍然难以形成规模,属于“粗放”的状态。一方面由于各高校逐步实施的“学分制”教育尚不完备,学生的课时安排不均衡,导致学生自由支配的时间不多或过于零散,用工部门很难有效进行整合,故大部分只是象征性地让学生从事一些工作,给予的报酬也比较少,不能真正解决贫困生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另一方面,现在高校提供的大部分勤工助学岗属于“重体力、轻脑力”的岗位,很难完全发挥高校学生的优势,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浪费,同时也使部分贫困学生在从事勤工助学工作的同时,成绩出现下滑。
(五)思想教育“同一化”
高校由于辅导员配置比例的不合理、素质良莠不齐等因素,对贫困生有针对性的、全程的、个别的思想教育很少,各高校对贫困生往往是重物质方面的援助,轻精神层面的帮扶,忽视了贫困生的思想、心理的需求,将其等同于一般的思想教育工作,仅在贫困生受到资助、办理贷款、开展勤工助学时,通过签署诚信承诺书、开设讲座、举行征文演讲赛等形式在面上普遍地进行感恩诚信教育。
三、高校贫困生教育引导模式的创新
(一)贫困生的界定动态更新
从学生踏入高校起,就应建立贫困生档案,档案中应分为基础项目和动态项目。基础项目包括:贫困生的基本资料、个人经历、家庭状况、家庭收入来源,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主要原因,生源所在地政府机关的贫困证明,以及以往的受资助和奖惩情况。动态项目包括进入高校以来贫困生的成绩、任职、奖惩、受资助、贷款、勤工助学情况,每学年或每学期的自我生活状态评估报告(包括家庭经济现状、平均月生活费、配备电脑、手机情况、手机月话费等)及监督组(辅导员、班主任、班支委干部、寝食成员组成)观察报告,建立动态、全方位的数据档案。
(二)经济扶贫推陈出新
1.合理分配,优化配置。对于各类资助金,在学校层面可以根据各院系在动态贫困生库的人数比率进行分配,院系再按同种方法分配至班级,解决贫困生分配不均衡的问题。同时合理分配“奖”与“助”的比例,提高助困金中“奖学金”的比例与数额,注意保护贫困生的“自尊心”,鼓励贫困生“争先创优”,自豪地取得助困金,逐步扭转“等、靠、要”的现状。
2.“缩助增贷”,盘活资金。国家助学贷款有金额限制,学费和生活费不能同时贷款,而各高校在接受国家、省市资助金的同时,自身也配套了一定数额的资助金用于解决贫困生的基本生活问题,各高校可以模仿国家助学贷款的模式,将配套资金以小额无息贷款的形式发放给需要的贫困生,相对而言,其手续得到一定的简化,若干年后学生又陆续还贷,校内配套资金就得以循环利用。
3.整合资源,“授之以渔”。在推荐学生参与勤工助学方面,着重考虑贫困生的现实需求,一方面解决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另一方面使其为将来踏上工作岗位,积累一定的技能与经验。因此在助学岗的设置上,注意“体力”岗与“脑力”岗的比例;在招聘体制上,注意因“才”招聘,给相关专业的贫困生提升能力创造机会;在社会资源利用上,可以发动相关企事业单位将在高校设立助学金的模式转化为助学岗位,吸纳部分贫困生进入企业见习、实习,并可在工作中全方位考核学生,择优留用,学生也可以在岗位上提前体验工作状态,提高就业竞争力,更好促进专业学习,实现双赢。
(三)道德扶贫注重诚信
大学生是未来国家建设的骨干力量,诚信是他们必须具备的基本道德素养,因此作为高层次育人场所的高等学校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信用观念教育,把诚信教育作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一是建立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注重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的培养,在日常工作中发挥言传身教的作用;二是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学生骨干的作用,利用身边同学的激励效应,强化道德素质教育工作的基础;三是树立自强不惜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带头示范作用。
(四)心理扶贫关注人心
贫困生的心理问题成因相对更复杂,家庭经济贫困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但决不是唯一的原因,专业选择不理想、课程学习困难、大学生活适应不良、家庭关系复杂、交友模式单一、恋爱关系不稳定、生存资源有限、就业前景迷茫等都能加重因经济贫困造成的自卑情绪,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因此,高校要尤其关注贫困生的心灵成长,防止因经济贫困而孳生出“多贫”现象。
1.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人员。一方面对贫困生不断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及时对出现的心理问题进行疏导,另一方面加强对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学生干部心理技能的培训,使其能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开展心理关怀工作,增加工作的触手。
2.发挥贫困生的主体作用。在扶贫工作中,贫困生处于接受帮助的受助者的客体地位,他们在整个资助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主观能动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因此在对贫困生的教育引导中要注意发挥贫困学生的主体作用,通过与其沟通、交流和了解,指导他们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个人发展方案,并帮助他们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修正,同时监督方案的实施,直至大学毕业。在整个过程中,引导他们通过各种途径寻找张扬个性、培养和发挥特长、增强各方面能力的途径,有意识地锻炼培养自己成为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3]。
3.关注贫困生需求,“对症下药”。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每个人都有五个层次的需求,即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并且随着发展阶段和生活条件的不同,人的需要也表现为不同的层次。解决贫困生的经济困难是满足他们最低层面上的需求,他们还要最求更高层次的自我实现。因此在贫困生不同的求学阶段,针对其改善学习条件、追求理想信念、探求真知、寻求心理支持、经济独立、顺利就业等的需求及时关注,并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对其需求给予一定的指导与帮助,陪伴他们顺利度过高校的生活,并教育和引导他们合理认知自己的生存现状,充分发挥个体的主观能动性,注重塑造自身的新型人格,懂得如何学习、如何工作、如何合作及如何生存。
参考文献:
[1]刘冰.高校贫困生管理工作中的“三化”问题及其对策研究[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3):71-73.
[2]宋迎秋,姜峰等.综合性大学学生压力源及心理健康的影响[J].中国健康心理学,2008,16(1):13-15.
[3]蓝超英.论高校贫困生管理中贫困生的主体作用[J].教育与职业,2007,(2):37-39.
本文为校学生科研课题“高校贫困生支持系统的构建”(项目编号:Y09C008)。
通讯作者:陆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