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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规划隶属于公共政策的范畴,但由于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在编制、公布、实施、调整过程中缺乏完善的公共参与机制,导致规划的预期目标过于强调国家、区域等宏观层面的需求,难以有效地让公众结合自身利益需求对特定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管护,或对周边土地的社会、经济、生态等外溢效应和辐射影响进行统筹考虑,造成宏观控制与个人诉求相脱节,不利于总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的协调发展,从而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参与机制对于政策执行、公众支持、社会稳定、法制建设等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