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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共有省级行政单位34个,其中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333个地级行政单位,2862个县级行政单位,4万多个乡级(含街道办事处)行政单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较大的行政区划调整变更事项主要有:建制市和市管县的改革,改革了设市模式,建制市由1949年的132个增至661个;1988年设立海南省,1997年设立重庆直辖市;设立了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