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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会后,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有关问题进一步调研,并就草案的进一步修改与有关部门交换意见,共同研究。法律委员会于10月9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