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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03年4月中旬开始试点以来,覆盖范围由原来的3个县(区)扩展到全省。2007年,全省84.22%的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最低筹资水平60元,其中政府补助50元,农民个人缴费最低10元。据资料统计,2007年前三个季度基金支出5.48亿元,其中住院补偿支出5.43亿元,住院补偿52万余人次,人均住院补偿1035.73元。实践证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对提高全省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不容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