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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综[2015]2106号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2号)规定,本市将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收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5年11月1日起,取消和暂停征收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见附件1)二、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取的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