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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礼乐文明在周代获得高度发展,其礼制相当繁琐,而在礼乐制度下建立的以雅乐为主体的音乐形式成为宫廷音乐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也成为后世历朝历代学习、模仿的典范。《宋书·乐一》云:“秦焚典籍,乐经用亡。汉兴,乐家有制氏,但能记其铿锵鼓,而不能言其羲。”从此,周代礼乐传统逐渐衰微,但直至刘宋对雅乐的修复与补充一直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