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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从具体的政策制定和解困措施的落实,都体现了有“进”有“出”,能“进”能“出”的基本原则。 至2000年底,香港仍有220万居民在房屋委员会及房屋协会管理的租住公屋(香港称公共屋邨)中居住,占香港总人口的32%,这个数字还不包括目前在租住公屋总轮候册上的11.45万户。也就是说,即使是在香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