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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的健康文明开展,事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事关社会和谐,事关城市形象。近年来,连云港市紧紧围绕现代化国际海港中心城市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为统领,以推广普及百姓健康舞为抓手,以“婆婆妈妈”大舞台为创新载体,用制度规范管理广场舞活动,用品牌建设提升广场舞活动,促进了全民健身运动的广泛开展,“文明广场舞”、“快乐广场舞”、“健康广场舞”理念深入人心。“婆婆妈妈”大舞台创新案例被中宣部确定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国百家经验,并在全国推广。
一、围绕推动文化迈上新台阶使命,打造广场舞特色品牌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意见》,着力打造“婆婆妈妈”大舞台,推动连云港广场舞建设创造特色、走在前列。2013年以来,市委宣传部牵头,各级宣传部门、妇联组织共同发起了“婆婆妈妈”大舞台创建工作,按照“就近就便、因地制宜、覆盖合理”的原则,综合利用广场公园、厂矿学校、居民小区等已有阵地,把舞台建到群众“家门口”,为群众参与广场舞活动提供了丰富的平台。全市广泛搭建“婆婆妈妈”宣传教育大舞台1600多个,设计统一logo,创作主题曲《婆婆妈妈嗨起来》,年开展文明健康广场舞主题活动1000多场,参与人数达20万人次。
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制度。充分利用社区、村级文化站、服务中心等资源,采取划片指导、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先后开展广场舞课程培训5000多次,有效提升了活动的组织、服务和指导水平。加强普及推广工作。通过开展免费发放教学光盘、公益培训、展演展示、原创作品征集评选等活动,加强普及推广,引导基层群众广泛参与。
定期开展全市广场舞大赛。市委宣传部门牵头,文广新、体育、工青妇等部门协同,定期组织开展全市广场舞大赛,以赛促发展,用发展促文明,让广大市民在不同层面的赛事中出彩、出新、出形象。近年来,每届大赛都有300多支队伍、逾50000人参赛,年龄遍布各个层级,参赛规模呈上升趋势。强化编排原创性。突出地方特色、连云港风格,推动广场舞形式不断创新,内容不断丰富,在愉悦群众身心、健康百姓体魄的同时,促进社会和谐,优化社会风气。
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用制度规范广场舞活动
针对一度出现的广场舞扰民等突出问题,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广场舞活动管理办法、活动准则。
在活动场地上划出“红框框”。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制定广场舞活动规范,明确广场舞活动场地的管理负责人,划定广场舞活动的区域,与集中居住区域保持适当距离。采取限时段、限音量、限制扬声器和乐器的使用等方式,减少噪音扰民、占用公共空间、影响交通秩序等情况的发生。针对活动场地少的情况,采取划定区域、协商使用、政府买断等方式,协调不同时段、不同需求的广场舞及市民体育使用场地。鼓励和引导市民室内活动、使用无线耳机等来控制、减少噪音,在中考、高考等特殊时段,则通过公告、手机短信提醒等方式,给以明确告知,暂停部分活动健身点。
在活动团体管理上创新实施“评级制”。建立统一规范的登记备案制度,明确要求30人以上的广场舞活动团体要有主要负责人、固定活动时间、地点,并由所在社区、村进行登记,上报主管部门备案。创新设立星级考评机制,从人员组织、活动经费、业务培训、演出参与等方面对广场舞活动团体进行“五星”评级,促进业余文化团体水平提升。
在管理队伍建设上体现“社会化”。成立县、区广场舞协会。制定协会章程,建立组织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广场舞爱好者们的需求,协调解决辖区内广场舞团体各类问题困难。以协会为依托,组织相关部门、居民代表、广场舞代表共同制定活动公约,让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城市公共管理。建立激励机制。对全市开展活动多、管理规范的广场舞活动团体和活动点,由行业协会牵头,定期进行表彰奖励。2014年,全市共表彰133个优秀广场舞团体、140个广场舞优秀站点。
三、服务现代化国际海港中心城市建设大局,把广场舞建设全面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广场舞管理是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必须用全局思维、战略思维审视、推动。
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体制、活动机制。针对广场舞多头管理的混乱情况,印发了《关于规范全市广场舞活动的指导意见》,明确由市文广新局、体育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局根据行政职能,牵头负责广场舞活动的文化指导、活动开展、社团登记、场所规划建设等,并依据相关法律规范依法进行管理。室内娱乐健身场所、居民活动中心等公共活动区域建设纳入新城、新区规划中,作为硬性指标,配套跟进,实现全覆盖。
建立有序有力的属地化管理机制。市级层面出台规定,明确文化、体育等职能部门作为广场舞活动主管单位,街道和乡镇作为主要负责单位,条块结合、强化服务,强化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将广场舞工作纳入本地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按照“谁登记、谁负责、谁服务”的原则,设立社区活动协调小组,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并设法为活动团体提供合适的场地、器材、用电等保障。
不断提升品牌化建设水平。广泛建设“婆婆妈妈”大舞台,大力创作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鲜明连云港特色、彰显港城元素的广场舞节目,如全国重大典型“雷锋车”组、开山岛夫妻哨以及港城“叶欣仁(热心人)”、东海孝文化。以“我演、我讲、我评、我议、我行”等形式,寓教于乐地宣讲形势政策、传播典型事迹、评议道德事件、弘扬新风正气,全面提升城市社会治理水平。
精心搭建宣传引导平台。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并重,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示范引导。市县媒体开设《群舞飞扬》、《舞动在身边》等专题专栏,着力宣传广场舞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依托《港城先锋》专栏、港城“叶欣仁”榜、美德港城·微善发布等平台,推出一批优秀广场舞团体、个人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公共广告牌、户外显示屏、灯箱广告等公益广告载体,大力度、广范围宣传《噪声污染防治法》、市民守则等内容,倡导文明舞蹈、健康舞蹈理念,提高市民参与广场舞活动的法治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营造健康、文明、规范、有序参与广场舞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同建设宜居宜业宜商宜游的知名幸福城市。□
(作者系中共连云港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责任编辑:刘卫东
一、围绕推动文化迈上新台阶使命,打造广场舞特色品牌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意见》,着力打造“婆婆妈妈”大舞台,推动连云港广场舞建设创造特色、走在前列。2013年以来,市委宣传部牵头,各级宣传部门、妇联组织共同发起了“婆婆妈妈”大舞台创建工作,按照“就近就便、因地制宜、覆盖合理”的原则,综合利用广场公园、厂矿学校、居民小区等已有阵地,把舞台建到群众“家门口”,为群众参与广场舞活动提供了丰富的平台。全市广泛搭建“婆婆妈妈”宣传教育大舞台1600多个,设计统一logo,创作主题曲《婆婆妈妈嗨起来》,年开展文明健康广场舞主题活动1000多场,参与人数达20万人次。
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制度。充分利用社区、村级文化站、服务中心等资源,采取划片指导、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先后开展广场舞课程培训5000多次,有效提升了活动的组织、服务和指导水平。加强普及推广工作。通过开展免费发放教学光盘、公益培训、展演展示、原创作品征集评选等活动,加强普及推广,引导基层群众广泛参与。
定期开展全市广场舞大赛。市委宣传部门牵头,文广新、体育、工青妇等部门协同,定期组织开展全市广场舞大赛,以赛促发展,用发展促文明,让广大市民在不同层面的赛事中出彩、出新、出形象。近年来,每届大赛都有300多支队伍、逾50000人参赛,年龄遍布各个层级,参赛规模呈上升趋势。强化编排原创性。突出地方特色、连云港风格,推动广场舞形式不断创新,内容不断丰富,在愉悦群众身心、健康百姓体魄的同时,促进社会和谐,优化社会风气。
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用制度规范广场舞活动
针对一度出现的广场舞扰民等突出问题,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广场舞活动管理办法、活动准则。
在活动场地上划出“红框框”。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制定广场舞活动规范,明确广场舞活动场地的管理负责人,划定广场舞活动的区域,与集中居住区域保持适当距离。采取限时段、限音量、限制扬声器和乐器的使用等方式,减少噪音扰民、占用公共空间、影响交通秩序等情况的发生。针对活动场地少的情况,采取划定区域、协商使用、政府买断等方式,协调不同时段、不同需求的广场舞及市民体育使用场地。鼓励和引导市民室内活动、使用无线耳机等来控制、减少噪音,在中考、高考等特殊时段,则通过公告、手机短信提醒等方式,给以明确告知,暂停部分活动健身点。
在活动团体管理上创新实施“评级制”。建立统一规范的登记备案制度,明确要求30人以上的广场舞活动团体要有主要负责人、固定活动时间、地点,并由所在社区、村进行登记,上报主管部门备案。创新设立星级考评机制,从人员组织、活动经费、业务培训、演出参与等方面对广场舞活动团体进行“五星”评级,促进业余文化团体水平提升。
在管理队伍建设上体现“社会化”。成立县、区广场舞协会。制定协会章程,建立组织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广场舞爱好者们的需求,协调解决辖区内广场舞团体各类问题困难。以协会为依托,组织相关部门、居民代表、广场舞代表共同制定活动公约,让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城市公共管理。建立激励机制。对全市开展活动多、管理规范的广场舞活动团体和活动点,由行业协会牵头,定期进行表彰奖励。2014年,全市共表彰133个优秀广场舞团体、140个广场舞优秀站点。
三、服务现代化国际海港中心城市建设大局,把广场舞建设全面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广场舞管理是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必须用全局思维、战略思维审视、推动。
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体制、活动机制。针对广场舞多头管理的混乱情况,印发了《关于规范全市广场舞活动的指导意见》,明确由市文广新局、体育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局根据行政职能,牵头负责广场舞活动的文化指导、活动开展、社团登记、场所规划建设等,并依据相关法律规范依法进行管理。室内娱乐健身场所、居民活动中心等公共活动区域建设纳入新城、新区规划中,作为硬性指标,配套跟进,实现全覆盖。
建立有序有力的属地化管理机制。市级层面出台规定,明确文化、体育等职能部门作为广场舞活动主管单位,街道和乡镇作为主要负责单位,条块结合、强化服务,强化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将广场舞工作纳入本地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按照“谁登记、谁负责、谁服务”的原则,设立社区活动协调小组,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并设法为活动团体提供合适的场地、器材、用电等保障。
不断提升品牌化建设水平。广泛建设“婆婆妈妈”大舞台,大力创作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鲜明连云港特色、彰显港城元素的广场舞节目,如全国重大典型“雷锋车”组、开山岛夫妻哨以及港城“叶欣仁(热心人)”、东海孝文化。以“我演、我讲、我评、我议、我行”等形式,寓教于乐地宣讲形势政策、传播典型事迹、评议道德事件、弘扬新风正气,全面提升城市社会治理水平。
精心搭建宣传引导平台。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并重,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示范引导。市县媒体开设《群舞飞扬》、《舞动在身边》等专题专栏,着力宣传广场舞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依托《港城先锋》专栏、港城“叶欣仁”榜、美德港城·微善发布等平台,推出一批优秀广场舞团体、个人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公共广告牌、户外显示屏、灯箱广告等公益广告载体,大力度、广范围宣传《噪声污染防治法》、市民守则等内容,倡导文明舞蹈、健康舞蹈理念,提高市民参与广场舞活动的法治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营造健康、文明、规范、有序参与广场舞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同建设宜居宜业宜商宜游的知名幸福城市。□
(作者系中共连云港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责任编辑:刘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