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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初夏,大三学生李明要参加义务献血。献血前的检查显示一切正常,只是当血型结果出来之后,他有点摸不着头脑了:他是AB型的血型。父亲李大江是。型血,母亲是B型血,怎么都不可能生出个AB型的孩子啊……是不是检查结果错了?带着满腹狐疑,李明把这个情况告诉了父母。
李大江夫妇傻了眼,养了20年的儿子难道不是自己的?李大江冷静下来,与其自己胡乱猜测,不如让科学说话,于是第二天,他和妻子带着孩子去了一家著名的医院做亲子鉴定。
鉴定结果令全家人大吃一惊,DNA检验报告的结论是李大江夫妇不能提供给儿子李明必要的遗传标记,也就是说李明不是李大江和王美夫妇的亲生儿子。这个结果无疑给这个原本和和美美的家庭带来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风波,李大江夫妇痛哭流涕,李明更是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一连串的问题,把李大江夫妇带回了20年前儿子出生的那个夜晚……
李大江和王美是在黑龙江一个建设兵团里的知青,后来两人建立起爱情关系,在兵团里结了婚。1983年除夕夜,王美临盆在即,李大江火速将她送到生产队的卫生院。正巧,那天也有一对夫妻来卫生院,小小的卫生院里只有一位医生和一名护士值班,同时来了两名产妇,两位医护人员手忙脚乱。几乎在同时,两个小孩呱呱坠地,降临到人间。
李大江想了又想,也许就在那时,护士把孩子给抱错了?因为孩子那么小,根本看不出什么区别特征,弄错了也不是不可能。
李大江夫妇当即决定赶赴黑龙江探个究竟,寻子心切的夫妻俩赶到了当年那个卫生院。好在卫生院妥善保存了所有的病例资料,所以虽过了20年,倒也从资料登记上找到了一丝线索。经过多番艰难的查找,李大江夫妇找到了同在上海生活的陈志国和钱燕夫妇,见到了他们的儿子——也就是李大江夫妇的亲生儿子陈亮。
当李家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陈家之后,陈志国夫妇也不敢相信这样的事情居然发生在自己身上。为了尽快确认自己的亲生孩子,两家人分别带着两个孩子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论果然不出所料,陈亮原该姓李,而李明则是陈家的孩子。
真相大白了,现实的问题摆在了眼前——到底要不要换回儿子?20年的感情是很难割舍的,经过仔细商量,两家人最终达成了口头协议:孩子不换了,但允许双方探访亲生子。
这样的结局倒也皆大欢喜,两家人可以就此幸福地生活下去。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李大江在一次车祸中被夺去了生命。灾祸突如其来,李大江没有留下只言片语,下海经商赚来的百万家产成为他的遗产。李家人悲痛欲绝,李老先生更是没想到自己白发人送黑发人。可是伤心之余,遗产的继承成了必须面对的问题:本该由王美、李明以及李老先生老少3人继承的遗产,却因为抚育了20年的李明在血缘上是别人的亲子而变得复杂起来。
自从知道自己是李家的亲生儿子后,陈亮便觉得自己应该投奔经济条件较好的亲生父母,忽然得知李大江去世,他认为李大江的遗产当仁不让地应该由他继承,李明没有资格。最终,陈亮一纸诉状告至法院,请求确认自己的继承权,并要求参与生身父亲李大江遗产的分割。李明成了被告,而王美和李老先生也被扯进了诉讼之中。
丧子之痛尚未得到安抚,遗产之争又闹得沸沸扬扬,年老体衰的李老先生不禁感到心寒。禁不起接二连三的打击,在法院开庭审理后不久,李老先生心脏病发作,去世了。前案未清,纷争又起。李老先生撒手人寰,他的独子李大江也已不在人世,原本该由李老先生继承的那部分遗产又成了待决的问题。
对于前后两部分遗产,李明和陈亮都觉得自己有权继承,他们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百万遗产最终该如何分割,究竟谁才是继承人,法院又会作出怎样的判决呢?
1、李明与李大江夫妇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
2、李老先生的遗产如何继承?
说法
我国《继承法》规定,如果没有遗嘱继承,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首先应把夫妻财产分开,也就是说,财产的一半是配偶的,另一半才是遗产。那么这一半的财产怎么分呢?要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配偶、子女和父母都不在了,那么再引入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一般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在本案中,李大江去世以后,他的百万遗产的一半先给予他的妻子,剩下的一半则由他的妻子、儿子和父亲来继承。这里的关键问题是,能继承遗产的儿子,到底是养育了20年的李明还是亲生儿子陈亮呢?
按照法律规定,陈亮和李大江有血缘关系,所以他享有继承权,而李明与李大江没有血缘关系,虽然他们一起生活了20年,但这20年的关系是基于卫生院把孩子抱错的事实,他们之间的关系既不是我国法律上规定的收养关系,也不形成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尤其是李大江知道抱错孩子以后,并没有将孩子抉回来,而且又没有补办收养手续,他们之间的关系其实相当于一种寄养关系。所以在法律上,李明是没有继承权的,他不享有继承权。当然,本案的继承纠纷是由于医院的过失而导致的,李明可以对医院提出索赔要求。
关于李老先生那部分遗产的继承,在本案中适用代位继承的规定:孙子、父亲与祖父之间,如果父亲先去世,而祖父后于父亲去世的,那么祖父留下的遗产就由孙子继承,这就是代位继承。本案中,李大江先于他的父亲李老先生去世,那么李老先生所留下的遗产就应由他的孙子陈亮来继承。
编辑 魏 光
李大江夫妇傻了眼,养了20年的儿子难道不是自己的?李大江冷静下来,与其自己胡乱猜测,不如让科学说话,于是第二天,他和妻子带着孩子去了一家著名的医院做亲子鉴定。
鉴定结果令全家人大吃一惊,DNA检验报告的结论是李大江夫妇不能提供给儿子李明必要的遗传标记,也就是说李明不是李大江和王美夫妇的亲生儿子。这个结果无疑给这个原本和和美美的家庭带来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风波,李大江夫妇痛哭流涕,李明更是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一连串的问题,把李大江夫妇带回了20年前儿子出生的那个夜晚……
李大江和王美是在黑龙江一个建设兵团里的知青,后来两人建立起爱情关系,在兵团里结了婚。1983年除夕夜,王美临盆在即,李大江火速将她送到生产队的卫生院。正巧,那天也有一对夫妻来卫生院,小小的卫生院里只有一位医生和一名护士值班,同时来了两名产妇,两位医护人员手忙脚乱。几乎在同时,两个小孩呱呱坠地,降临到人间。
李大江想了又想,也许就在那时,护士把孩子给抱错了?因为孩子那么小,根本看不出什么区别特征,弄错了也不是不可能。
李大江夫妇当即决定赶赴黑龙江探个究竟,寻子心切的夫妻俩赶到了当年那个卫生院。好在卫生院妥善保存了所有的病例资料,所以虽过了20年,倒也从资料登记上找到了一丝线索。经过多番艰难的查找,李大江夫妇找到了同在上海生活的陈志国和钱燕夫妇,见到了他们的儿子——也就是李大江夫妇的亲生儿子陈亮。
当李家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陈家之后,陈志国夫妇也不敢相信这样的事情居然发生在自己身上。为了尽快确认自己的亲生孩子,两家人分别带着两个孩子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论果然不出所料,陈亮原该姓李,而李明则是陈家的孩子。
真相大白了,现实的问题摆在了眼前——到底要不要换回儿子?20年的感情是很难割舍的,经过仔细商量,两家人最终达成了口头协议:孩子不换了,但允许双方探访亲生子。
这样的结局倒也皆大欢喜,两家人可以就此幸福地生活下去。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李大江在一次车祸中被夺去了生命。灾祸突如其来,李大江没有留下只言片语,下海经商赚来的百万家产成为他的遗产。李家人悲痛欲绝,李老先生更是没想到自己白发人送黑发人。可是伤心之余,遗产的继承成了必须面对的问题:本该由王美、李明以及李老先生老少3人继承的遗产,却因为抚育了20年的李明在血缘上是别人的亲子而变得复杂起来。
自从知道自己是李家的亲生儿子后,陈亮便觉得自己应该投奔经济条件较好的亲生父母,忽然得知李大江去世,他认为李大江的遗产当仁不让地应该由他继承,李明没有资格。最终,陈亮一纸诉状告至法院,请求确认自己的继承权,并要求参与生身父亲李大江遗产的分割。李明成了被告,而王美和李老先生也被扯进了诉讼之中。
丧子之痛尚未得到安抚,遗产之争又闹得沸沸扬扬,年老体衰的李老先生不禁感到心寒。禁不起接二连三的打击,在法院开庭审理后不久,李老先生心脏病发作,去世了。前案未清,纷争又起。李老先生撒手人寰,他的独子李大江也已不在人世,原本该由李老先生继承的那部分遗产又成了待决的问题。
对于前后两部分遗产,李明和陈亮都觉得自己有权继承,他们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百万遗产最终该如何分割,究竟谁才是继承人,法院又会作出怎样的判决呢?
1、李明与李大江夫妇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
2、李老先生的遗产如何继承?
说法
我国《继承法》规定,如果没有遗嘱继承,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首先应把夫妻财产分开,也就是说,财产的一半是配偶的,另一半才是遗产。那么这一半的财产怎么分呢?要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配偶、子女和父母都不在了,那么再引入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一般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在本案中,李大江去世以后,他的百万遗产的一半先给予他的妻子,剩下的一半则由他的妻子、儿子和父亲来继承。这里的关键问题是,能继承遗产的儿子,到底是养育了20年的李明还是亲生儿子陈亮呢?
按照法律规定,陈亮和李大江有血缘关系,所以他享有继承权,而李明与李大江没有血缘关系,虽然他们一起生活了20年,但这20年的关系是基于卫生院把孩子抱错的事实,他们之间的关系既不是我国法律上规定的收养关系,也不形成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尤其是李大江知道抱错孩子以后,并没有将孩子抉回来,而且又没有补办收养手续,他们之间的关系其实相当于一种寄养关系。所以在法律上,李明是没有继承权的,他不享有继承权。当然,本案的继承纠纷是由于医院的过失而导致的,李明可以对医院提出索赔要求。
关于李老先生那部分遗产的继承,在本案中适用代位继承的规定:孙子、父亲与祖父之间,如果父亲先去世,而祖父后于父亲去世的,那么祖父留下的遗产就由孙子继承,这就是代位继承。本案中,李大江先于他的父亲李老先生去世,那么李老先生所留下的遗产就应由他的孙子陈亮来继承。
编辑 魏 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