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间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可能贡献

来源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feijian0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民间法因其地域性、民族心理性而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密切关系,使其在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时,具有发挥主导作用、形成主动全面保护、“三同时”保护和等边保护机制的可能性。但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冲击、大量能工巧匠的减少及民间法自身的缺陷,极大地削弱了民间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挥作用的可能性。应摒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不顾代价的消耗,充分发挥民间法的优先适用效益,切实保护好传承人并建立有效的传承模式,依托民间法建立有效的外附激励机制和公平激励机制,设立专门基金会等,以发挥民间法对非物质文
其他文献
浅谈提高审计质量 华炳朝《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从一九九五年开始实施,这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审计机关如何围绕审计署提出的“审计质量年”活动,加强改进工作
在民间法研究热潮中,质疑民间法及其研究之生命力的"民间法消亡论",实则蕴含着一个合理的内核,即它明确承认民间法被边缘化进而趋于消亡的命运乃是现代性及其意识形态的理性主
由香港理工大学中文及双语学系研制的“香港普通话水平考试(PSK)”在港通过专家审定。这项成果是在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协助下研究
预告登记后的权利是一种"债权物权化"的典型。预告登记具有预防妨害的效力、保全顺位的效力、保全权利的效力。但预告登记不能对抗不动产征收。预告登记权利人应当属于该不动产
期刊
徐州方言中有许多经省缩而成的词语,如“缺”是“缺德”的省缩,“谢”是“谢吊”的省缩.本文先分类列举数十个例子,然后从四个方面谈了对这一词汇现象的认识。
日本学界一般将汉代国教化以后的儒教看作是一种重视纬书的、具有神秘主义和非合理主义特征的国家宗教,并且将国教化以后的儒教史描写成这样一个过程,即神秘主义的、非合理主义的儒教为一方。站在国教化以后儒教的批判对立面、发扬合理主义思想的一批知识分子为一方,最终后者战胜了前者。但如果以汉代历学史,特别是以对东汉章帝所实施元和改历的研究为基础再次展开探索,就知道国教化以后儒教所重视的纬书中既有神秘主义和非合理主义的特性,同时也有至今为止被完全忽视了的、合理主义的特性。基于这一事实,对国教化以后的儒教及国教化以后的儒教
《淮南子》的修辞美学取向,集中表现在"文"与"质"的关系问题上。作者崇尚"质",主张把真情、内容置于首位;同时也重视"文",主张对"质"的外在表现形式进行适当的文饰加工。在尚质重文的观
由孙宏开任主编、徐世璇任副主编的《中国新发现语言研究丛书》的出版取得了重大进展。